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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控告申诉

第四节 控告申诉




  2003年,垦区公安局设立控告申诉处,与法制处、监所管理处合署办公,统称法控处。赵
哨兵任处长,庄喜臣任副处长,具体负责控告申诉工作。
  2003年,垦区各级公安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0余人次,立案查办74 起。红兴隆农垦
公安局被评为200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标兵单位,红兴隆农垦公安局法控科科长徐
联滨被评为2003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标兵单位标兵个人。
  2004年,垦区各级公安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0余人次,立案查办39 起。红兴隆农垦
公安局被评为200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标兵单位,红兴隆农垦公安局法控科科长徐
联滨被评为2004年度全省公安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标兵单位标兵个人。
  2005年,垦区各级公安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00余人次,立案查办79 起。在公安部的
统一部署下,自2005年5 月起,垦区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大接访”活动,垦区各
级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亲自接访,亲自办理信访案件,解决了一大批多年未解决的信访疑难案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