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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行政管理

第三节 行政管理




  1980年垦区公安组建,公安局(处)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由公安局办公室具体办理,办公
室作为公安局(处)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文秘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机要保密工作、警务保
障工作、机关服务等项工作。

   一、文秘工作

  文秘工作包括文件收发、传阅、归档、销毁等工作,办公室认真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公文
的发文编号、签发严格按照公文处理规定,做到准确、无差错,为领导决策和局机关活动的正
常开展提供了保证。平均每年收文600余份,发文300余份,传阅文件600余份。
  (一)发文
  公安局文件是传达贯彻国家和上级公安机关方针、政策、意图,联系和处理机关事务,请
示和报告工作,保证公务(警务)活动有效进行的一种特定的以说明为主要表达方式的应用文
体。
  公安局文件主要有8种:
  1.黑垦公局呈、黑垦公局发。主要用于向公安厅、农垦总局请求指示、批准、汇报工作,
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宣布公安局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等。
  2.黑垦公局文、黑垦公安局函。主要用于答复各农垦公安局及局机关部门的请示事项;
公安局有关工作要求;转发公安厅及省厅各部门文件等。
  3.黑垦公安局办发。主要用于公安局授权,传达或代公安局发布对一方面工作的部署;
贯彻公安厅办公室和农垦总局办公室的有关工作要求等。
  4.黑垦公局办文。主要用于公安局授权,对公安局文件和公安局办公室文件加以补充、
说明;传达公安局指示精神和近期工作意见等。
  5.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纪要。主要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会议精神和公
安局议定的事项。
  6.黑垦公安局明电。主要用于部署紧急工作任务;转发有关文件;贯彻公安局的有关工
作。
  (二)收文
  公安局收文包括公安部文件、省厅文件、农垦总局文件、各农垦公安局文件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文件。来文均严格按照收文办理程序进行:各类公文由秘书逐件清点签收、登记,送交办
公室主任签批,对需要办理的文件提出拟办意见,秘书根据主任批示分转传阅,承办部门办理,
秘书对列入催办的文件进行催办,公文办理完毕后,秘书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文件及有关材料
收集齐全,进行立卷归档。
  (三)密件管理
  严格按照《公安工作国家秘密及其密级范围的规定》进行管理,制作密件应标明密级、发
行范围、印制数量;印制密件应由机要人员或指定人员负责,必须在公安局文印室进行;密件
的发行应履行登记手续;密件的传递应选择较为安全的交通工具和路线,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
密措施;密件的保存应选择安全的场所和部位,并有必要的安全设备;借阅密级文件须办理登
记和签收手续,并注明借阅期限。因公外出携带密件应由领导批准,并报局保密委员会审批。
  (四)印鉴管理
  公安局印鉴包括: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印章(钢印、防伪章)、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办公
室印章、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保密委员会印章、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发电专用章、黑龙江省垦
区公安局局长名章。严格履行用印程序,即用印者填写“印信使用申请单”,部门领导审核,
办公室主任签批,机要人员用印。
  (五)文印管理
  文印管理工作主要由文印室负责,包括文件的打字、印刷、复印。文印室严格执行《文印
管理制度》,打字、复印材料要登记;打印密级文件材料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准泄露,并
及时删盘;复印密级文件须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认真履行审批登记手续;打字、复印废纸要
按规定销毁,不准乱扔、乱放或出售。

   二、档案工作

  垦区公安机关档案实行三级管理,总局公安局、管局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业务
归办公室管理。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
统计工作,开发档案信息,逐级指导基层档案管理、利用,为公安工作服务。
  垦区公安系统现有档案室102个,档案专职人员17人,兼职100 人,档案办公室1 454平方
米,阅览室784平方米,档案库房2 261平方米。保存文书档案29 709 卷,业务档案90 225卷,
科技档案498卷,会计档案6 558卷,声像档案1 353卷。
  1997年,根据公安厅、省档案局《黑龙江省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晋级达标工作考评办法》
(黑公通字[1997]203号)的要求,垦区公安局制定下发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派出所档案
管理晋级达标工作三年规划》(黑垦公通字[1997]72号),在垦区公安系统开展了为期三年
的档案晋级达标工作。
  2000年10月,为推动垦区公安档案建设工作,经过认真调研,总结经验,在宝泉岭农垦公
安局江滨分局召开了垦区公安局档案管理晋级达标现场会,有力地推动了全系统档案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机关在警力紧张、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严格要求,坚持标准,克服困难,努力工作,
使全系统档案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经省厅验收, 全垦区系统102 个公安分局、派出所的档
案管理工作全部达到晋级标准,有44个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档案管理“标兵档案室”,有
29个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档案管理“先进档案室”,有29个公安分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档案
管理“达标档案室”,标兵率占全垦区公安系统的44%,达标率为100%。 2000年,垦区公安局
清理整顿积压20余年(包括兵团时期移交的)的几千份档案,重新装订立卷,共装订立卷300
余卷。
  垦区公安局被省厅、省档案局评为“全省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晋级达标活动组织工作先进
单位”。
  2002年7月,下发了《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15周年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在全垦区范围内开展了《档案法》宣传日活动,提高了全体干警尤其是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工
作重要性的认识,保证了档案工作服务于公安工作的需要。
  2004年,垦区公安局对所属9 个农垦公安局及部分公安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提
出了整改意见,消除了安全隐患。
  2005年,开展对所属10个档案室目标管理考评,经考评,有4 个档案室被省公安厅评为优
秀等级,2个为达标等级,4个为良好等级,全部通过省公安厅的验收,垦区公安局档案室被总
局评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张义丹同志被评为优秀档案员。
  2005年12月,举办了为期7 天的“垦区公安系统档案员培训班”来自垦区各级公安机关的
档案员110人参加了培训。
  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年借阅档案资料 4 719卷,接待 4 103人次,利用档
案破获案件78起。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了档案
管理。

   三、机要保密工作

  (一)机要工作
  2001年10月29日,根据省公安厅《关于同意你局〈关于垦区公安局开通普通密码通讯的请
示〉的批复》,我局普通密码通讯正式开通,结束了到省厅抄报的历史。办公室内设机要室,
专职机要员1人,兼职机要员2人。主要负责收发公安厅密码电报、有关部门密码电报的抄阅、
机要文件的传递、传阅等工作。机要人员按要求尽职尽责,无论是节假日或公休日,都坚持24
小时值机,保证了密码电报的及时收发、传阅、承办,从未影响工作,保障了公安机关各项重
大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005年12月,共收省厅密码电报882 份,发密码电报11 份。无延误、
失、泄密现象发生。
  2001年,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密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密码保密工作制度》、
《密码电报接收办理流程》、 《密码电报发送办理流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
密码工作。
  (二)保密工作
  2000年8月, 垦区公安局成立保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方
针、政策及公安厅、农垦总局的指示、决定;指导、协调、检查公安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保密
工作;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并具体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产生的各种密件进行密级审
核。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严格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保密工作规定》及《关于党
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2002年9月, 公安局对保密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制定了《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保密工作职
责》及《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保密工作制度》。
  2003年7月,在全垦区公安系统开展了计算机安全保密大检查活动,对全垦区9个农垦公安
局621台计算机进行了安全保密检查,增强了广大干警的保密意识,确保了涉密计算机的安全。
  2005年,会同计通部门,认真查处了有关部门一机两用问题。

   四、警务保障、机关服务

  作为公安局工作、生活服务的职能部门,公安局办公室为全局干警的工作、生活等方面提
供后勤保障。主要负责公安局的对外接待、车辆管理、会议组织以及局办公楼的基本建设、安
全保卫、环境卫生、办公室的调配、办公设备和办公日常用品的供应等工作。
  为了强化机关行政管理,制定了《公安局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内务管理规定》、《工
作制度》、《学习、会议制度》、《值班制度》、《办公区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
等十四项规章制度。

   五、基础设施建设

  垦区公安警务保障体系建设是随着垦区经济繁荣,党委支持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由弱到
强,从小到大,从单一到全面,从落后到今天的比较现代化。1993年前全垦区公安系统办公室
由原来的167个平房现已发展为142 座楼房,结构改造达85%;办公室面积由53 786.4㎡增加到
163 016.1㎡;档案室面积由2 361.31㎡增加到3 092.7㎡;办公现代化投入,计算机由15台增
加到773台,传真机由10台增加到252台;警用车辆由202 台增加到519 台,车型已由2020S型、
普通桑塔纳型更新为丰田4700型、4500型、奥迪、红旗等比较先进车型,社区民警摩托车也由
218台增加到368台,保障了打击犯罪、维护治安以及各种警务活动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