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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

第二节 信息




  农垦法院成立以来,非常重视法院信息工作,建院初期,农垦中级法院定期编发《农垦法
院工作简报》,各农垦基层法院也定期编发《法院工作简报》,将农垦两级法院工作情况、审
判案例等以《简报》形式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馈。1994年,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农垦中级法院
将《农垦法院工作简报》改编为《农垦法院信息》,各农垦法院也同时将《法院工作简报》改
编为《法院信息》,经过两级法院信息人员的共同努力,大量的信息被上级法院及新闻媒体采
用。
  为了搞好信息工作,北安农垦法院编发了《北垦法苑》期刊,每月编发一期,该刊信息容
量大,反馈及时,受到上级法院的好评。2000年《北垦法苑》改名为《垦区法苑》,由农垦中
级法院主编,使农垦法院的信息工作进入新阶段。仅2001年农垦两级法院编发的信息就被省法
院《法院信息》和农垦总局《农垦信息》采用近20条。
  2002年以前,农垦法院的信息工作由两级法院研究室统一负责,2003年中院党组对各部门
的职责分工重新进行了调整,研究室不再负责信息工作,交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各基层法院也
随之做了调整。
  从2003年3月起,中院办公室开始具体负责信息工作,并及时转发了省法院《关于2003 年
信息报送要点》。两级法院办公室对信息编报工作十分重视,克服人员少、事务性工作杂等困
难,安排了专、兼职人员负责信息编报工作,做到当月接手,当月开始编发信息,没有因工作
分工的调整,影响法院信息的编报工作。全年共编发《农垦法院信息》40期、80条,其中被农
垦总局信息采用50条。
  2004年8月, 在中院办公室的精心组织下,对沿用多年的《农垦法院信息》版面进行了调
整,将“普通黑字”版面改为“红字头”版面,使《农垦法院信息》的版面更加整洁美观、印
刷质量有较大提高,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全年共编发《农垦法院信息》78期、148条,其中
被农垦总局信息采用38条。通过上报信息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了农垦法院的工作动态。农垦总
局局长吕维峰同志于5月17日在《农垦法院信息》第28期上作出重要批示,对红兴隆农垦法院
双柳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给予了肯定:“既化解了原以为难以调解
的矛盾,又树立了法院的形象”,希望法院“加强调解工作,并将双柳河法庭的做法予以推广,
为垦区社会稳定多做工作”, 要求农垦两级法院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让当事
人知道事实的真伪,不要以不服上访为由,来否定法院依法判决,要让法院的判决成为当事人
的行为规范”。农垦两级法院认真贯彻吕维峰局长的批示,不断加大调解力度,真正把亲民、
护民、便民、利民的思想体现在审判工作中。为了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中院下发了《关于加
强农垦法院系统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成立了信息中心,对信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信息
中心由办公室牵头,政治处、研究室、法官分院等部分人员参加。
  2005年,中院办公室继续坚持用法院信息及时反映审判工作动态和日常工作情况,法院信
息工作成果显著。全年共编发《农垦法院信息》62期,148条,其中被农垦总局信息采用49条。
使上级法院和领导及时了解了农垦法院的工作情况、审判动态、取得的成绩,为领导科学决策
提供了依据。
  为了配合农垦法院系统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等
教育、整改活动,更好地宣传本系统的先进典型、先进事例,自2004年起中院办公室在《农垦
法院信息》上编发“学身边人、做身边事”专刊10期、“落实农垦法院基层建设暨专项整改工
作会议精神”专刊4 期。以《农垦法院工作简报》形式编发两级法院审判工作情况、工作措施
和取得的成果等,其中2004年共编发简报8期、2005年共编发简报5期。
  在开展信息工作中,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信息员。如农垦中级法院研究室主任王凤田、副主
任亓侠,绥化农垦法院研究室主任云天友、红兴隆农垦法院研究室主任杨再利先后被省高级人
民法院评为法院系统优秀信息员。自办公室负责信息工作以来,在两级法院信息工作人员的共
同努力下,大量的信息被上级法院和新闻媒体等采用,《农垦法院信息》的采用数量在农垦总
局机关各部门中连续三年均列前三名。2005年中院办公室被总局机关授予“信息先进集体”称
号,办公室有一名同志同时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个人,红兴隆农垦法院办公室等部分法院
的信息工作也受到了所在分局的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