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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统计

第四节 统计




  司法统计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上报司法统计报表,撰写司法统计分析,通报案件审结情况。
农垦法院成立以后,法院的审判工作情况主要通过司法统计报表上报上级法院。司法统计报表
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可靠。1984年,农垦法院司法统计工作已进入全省法院系统前五名。1996
年,向省法院报送司法统计分析33 篇。1997年7月, 北安农垦法院在垦区率先实现局域联网,
14个法庭、法院机关各业务庭可通过网上直接报送司法统计报表。至2001年,农垦法院司法统
计报表工作一直得到上级法院的认可,司法统计报表准确及时,撰写的司法统计分析多次被省
法院采用。2000年,中院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统计台账,将1983—2000年的收结案情况全部完整
记录。2001年10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行司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
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行司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农垦法院系统自2001年10月25日至11月20日对农垦法院司法统计数据质
量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共检查案件10 487件,检查结果表明,农垦两级法院司法统计数据
准,质量高,真实可靠。
  2002年,农垦法院统一使用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清华紫光公司开发的《人民法院立案流
程管理信息与司法统计程序》1.0版,提高了司法统计的准确率和工作效率。11月5 日由山东、
山西、黑龙江三省法院组成的最高法院司法统计信息管理检查组一行6人到农垦中院检查工作。
对中院的司法统计、案件流程管理信息表的录入和计算机联网工作进行了检查。红兴隆农垦法
院代表农垦基层法院系统接受了检查,检查组对农垦法院的司法统计、案件流程管理信息表录
入和计算机联网等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法院领导对司法统计工作重视,舍得投入;
统计员操作娴熟,报表准确无误;计算机网络传递在司法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是超前的。
  2003年4月20日,中院举办了基层法院司法统计员培训班,共有10 名统计员参加,培训班
历时三天。省法院研究室的领导对农垦法院的司法统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中院领导对全
体司法统计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希望,要求克服人员少、战线长、兼职多的困难,继续保持
一流的统计水平。
  2004年,针对农垦法院各年度审判工作上的一些共性及个性问题,组织撰写了《农垦中院
关于全面调查情况的统计报告》,详细分析了5 年来农垦基层法院的基本状况和在审判工作中
遇到的各类问题及解决情况,得到上级法院的肯定。司法统计员于文彦被评为省优秀司法统计
员。当年还向省法院推荐司法统计分析10篇,被省级采用3篇。
  2005年,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对1999—2004年全国基层法院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按
要求填报了基层法院案件审理情况调查表、基层法院人员情况调查表、基层法院人员、机构情
况调查表、基层法院物质保障情况调查表等8类22 张报表,同时根据要求及时向上级法院报送
报表软件。在作好全面情况统计工作的基础上,还针对各年度在审判工作上的一些共性及个性
问题撰写了统计报告,受到了省法院的好评。全年共上报司法统计分析10篇,被省级采用3篇。
在省法院2005年度优秀调研成果和优秀司法统计评比中,农垦中院李庭章、于文彦撰写的《适
用“被告人认罪、简易程序”情况调查分析与建议》获二等奖;农垦中院邱述刚、红兴隆农垦
法院苏长权撰写的《行政机关败诉率高及成因分析》、北安农垦法院刘宇、侯金明撰写的《民
商事案件数量逐年递减的原因分析》获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