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业务建设
第三节 业务建设
农垦两级法院建院23年来,始终把抓好业务建设放在首位。在具体工作上,针对垦区法院
系统干警的实际,主要采取了四种方式,即结合办案在实践中学;利用业大及有关院校系统学;
坚持岗位培训集中学;重点对象送出去学。
2002年3月,按照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评比”活动方案》
的统一部署,农垦法院系统以部门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大培训、大练兵、大评比”活
动。北安农垦法院监察室刘文彬在省法院组织的“三大”活动比赛中列全省第三名。中院刑事
审判庭组织了由每个基层法院推荐1名选手和中院刑庭、审监庭各1名选手参加的知识竞赛,经
过初赛和复赛,有3名选手分获前三名。
2005年5月至7月,农垦法院系统利用两个月时间开展了“审判瑕疵”专项治理活动。制定
了活动方案,以农中法[2005]26号文件下发至各基层法院。各基层法院党组分别成立以一把
手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切合本院实际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全院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利
用半个月的时间,两级法院组织干警重新学习了民事、刑事、行政三部诉讼法及其相关的司法
解释和法官职业道德规范,中院王国栋院长亲自授课,为中院机关干警讲解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建三江农垦法院将法律法规分为几类,分段系统学习、分段验收考核,以督促干警系统学习、
稳步提高;绥化农垦法院采取“六个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习;宝泉岭农垦法院采取召开座谈
会、参观辖区龙头企业等方式,提高广大干警为垦区发展大局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牡丹江
农垦法院注重强化培训效果,组织了全院干警考试,做到以考促学。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法院关于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
农垦法院于2005年5月18 日召开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成立了专门的学习培训考试、考
核机构,以农中法[2005]29号文件下发了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关于在农垦法院系统开展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工作方案》,学习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传达最高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胡锦涛总
书记“司法公正、一心为民”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和省委政法委《关于对“规范执法行为,
促进执法公正”活动进行暗访督察情况的通报》及省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同志的讲话;规定了
农垦法院系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活动的重点内容;下发了《开展“规范司
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方案》。在学习培训阶段,采取了集中学习、专题辅导、
脱产培训等多种形式。中院机关组织47名干警以专题辅导的方式集中学习10 天,专门安排了5
个半天的自学,保证受教育率达100%。 在此期间中院还组织了5次专题讲座,由王国栋院长讲
解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民一庭黎红英庭长讲解了民商事业务知识、刑庭李庭章庭长讲解
了刑诉法知识、研究室韩瑞业主任讲解了如何做好“调解”工作,最后还在全院进行了一次业
务知识考试。各基层法院也组织干警观摩庭审、结合审判瑕疵检查进行法律文书评比,以不同
形式进行了培训。整项活动历时7个月,农垦法院系统共有530人参加了省法院统一组织的考试,
并顺利通过。通过各种方式的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了审判工作质量
和效率的提高。
一、干部教育培训
农垦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由中院政治处统一负责,制定一个时期教育规划及年度
培训计划,中院业大分部具体组织实施的双重管理办法。23年来,农垦两级法院在高质量完成
全部干警法律业大专科以上学历教育的同时,针对审判工作中的具体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对干
警进行业务培训,取得了较好效果。针对农垦法院审判力量多集中于人民法庭的实际情况,还
有计划地开展了以立案审查、刑事自诉、民事实体法和程序法、诉讼文书、法官职业道德为内
容的法庭干警全员培训,并较好地完成了省法院下达的培训任务。
1998年10月7日至13日,农垦法院第一期法庭干警培训班在佳木斯肉联厂宾馆举办,共有112
人参加了培训。
1998年12月11日至18日,农垦法院第二期法庭干警培训班在佳木斯农垦工会培训中心举办,
116人参加了培训。
1999年5月7日至13日,农垦法院第三期法庭干警培训班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总局特产研究所
举办,76人参加了培训。
1999年5月15日至21日,农垦法院第四期法庭干警培训班在哈尔滨市香坊区总局特产研究
所举办,77人参加了培训。
2001年11月9日, 中院印发《2001—2005年农垦法院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正式把干部培
训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11月16日,农垦中级法院以农中法呈[2001]2 号文件,向省法院请
示设立省法官学院农垦分院,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1月31日以黑高法政[2002]16
号批复同意设立,并经农垦总局编委同意正式列入机构编制。至此,法律业大顺利实现了向法
官分院的职能转轨,标志着垦区法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迈向系统化、规范化管理,结束了垦
区法院法官学习、培训无固定场所的历史,农垦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翻开了新的一页。
2003年4月23日, 黑龙江省法官学院农垦法官分院在哈尔滨市成立,农垦中院院长王国栋
同志兼任农垦法官分院院长,何庆安同志任副院长, 培训基地设在哈尔滨市动力区通乡街252
号东光机械厂招待所内,基地能同时容纳230 人学习、就餐、住宿。在农垦法官分院成立当天,
2001—2003年农垦法院首轮干警续职资格培训班正式启动,共有218 名干警参加了首届垦区法
院干警续职资格培训。参训干警经受住了“非典”疫情的严峻考验,顺利完成续职培训。8 月
14日至18日,为期5 天的垦区法院书记员计算机应用培训班在农垦法官分院培训基地举行,有
50余名书记员参加了培训。10月10日至11月3日,为期25 天的第二届垦区法院干警续职资格培
训班在农垦法官分院培训基地开课,208 名同志参加了培训。根据省院政治部和法官学院下发
的调训通知,全年共组织了29 名同志参加国家法官学院(2名)、省法官学院(27名)的调训,
并全部获得合格证书。
2004年,有9名同志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63 名同志参加了省法官学院的调训,全部获得
合格证书。举办任职培训班三期,有150 余名同志参加了学习,并通过了省人大的考试。还多
次组织干警参加观摩庭,以直观的形式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有800 余人参加了观摩,同时组
织干警观看《中国法庭》录像,进行讨论,取长补短。举办了法警岗位培训班,着重从法警实
战出发,组织法警进行了犯人押解、执庭、擒拿格斗、射击等训练,为期10天,有80多名法警
参加了培训。
2005年,有2名同志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65 名同志参加了省法官学院的调训,经考试考
核,合格率达百分之百,全部获得合格证书。中院还举办了为期3天149人参加的农垦法院系统
人民陪审员岗前培训。
二、学历教育
农垦法院建院初期,两级法院近六百余名干警中,只有法律本科生1 人,法律大专生也寥
寥无几。干警的专业素质与法院担负的审判工作任务不相适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85年1月29
日法(人)发5号文件精神,经总局编委批准,于1985年5月,在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设立全
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黑龙江分校农垦分部(简称农垦业大分部)。
农垦业大分部隶属于中院,是中院职能部门之一,机构为事业编制。按上级法院要求,主
任由中院院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中院主管副院长兼任,日常工作由专职副主任1 人全面负责。
1985年成立至今,历任情况如下:第一任主任张振声,专职副主任韩忠江、董煊;第二任主任
张广显,常务副主任张建军、王国栋,专职副主任董煊;第三任主任王国栋,常务副主任胡长
春、张文田,专职副主任董煊、亓侠。
农垦业大分部成立后,根据农垦法院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坚持理论密切联系实际,在师
资配备、课程安排和教学的方式方法上,立足于从农垦法院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一方面,
机构设置力求精简;另一方面,授课方式以录音、录像为主,辅之以巡回辅导和专题讲座。分
部及各教学班,按照统一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与辅导。学习方式采取听课与自学相结合、集体
听课与分散听课相结合的办法。通过3 年在职的业余学习,使学员达到了全日制高等院校两年
制大专毕业生的水平。农垦业大分部在工作中,因地制宜、因陋就简,没有条件创造条件开展
工作,实践和弘扬了“北大荒精神”,形成了“法官教法官”,兼职教师专职使用的独具特色
的农垦办学模式,也培养和锻炼了一大批业务精通的审判精英。由于业大学历教育工作成绩突
出,1988年10月,农垦业大分部在国家教委组织的业大验收考试中取得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
1995年在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十年校庆中,农垦业大分部获当年全国法院学术论文研讨
会组织奖,北安农垦法院教学班获全国法院优秀教学班称号,农垦业大分部专职副主任董煊荣
获最高法院颁发的十年办学突出贡献奖。与此同时,业大分部还组织全垦区法院《合同法》知
识竞赛,2000年9月27 日在全省法院系统《合同法》知识竞赛中,农垦中级法院获组织奖和集
体三等奖。到2005年,垦区法院有干警588人,已有519人具备了本科学历(含国家法官学院专
项培训班毕业),未达到本科学历的有69人,有80% 的人正在吉大、黑大学习或正在参加国家
自学考试,并即将毕业,还有一部分干警正在专项培训班学习。全院有近20人在攻读研究生,
干警的整体学历基本上满足了审判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