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垦区合同统一依法规范管理
第四节 垦区合同统一依法规范管理
总局党委吕维峰书记在总局司法局《关于建立垦区合同统一依法规范管理长效机制的司法
建议》上批示:“司法局的这个建议提得好,与垦区经济发展,人民群众利益的保障,与企业
管理水平的提高及管理人员的素质的提升紧密相连。同意此建议,并在实施中进一步完善、充
实提高。转锡荣同志阅研”。
遵照吕维峰书记批示,2006年总局司法局在总结红兴隆局试点经验基础上,为了在依法治
垦中建立健全垦区合同统一依法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依法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预防合同纠纷矛
盾,防范涉法风险,避免经济损失,维护和谐稳定,创造垦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法治环
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则》以及有关企业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紧密结合垦区实际,制定《垦区合同统一依法规范
管理指导意见》。
一、垦区合同统一依法管理
依法规范合同管理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和落实依法治企的重要
措施。垦区合同统一依法规范管理就是在农垦企业内部通过建立依法规范合同管理长效机制,
对企业经营活动中各种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审查、监督、履行依法进行规范,使合同依
法订立并全面履行的一系列活动。其中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是合同管理的内
容;审查、监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依法规范合同管理,既要保障国家、企业利益不受
损害,又要维护好群众个人的权益,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显得尤其重要。特别是在新的一
轮土地承包合同开始签订时,依法规范管理好大宗合同,依法规范管理好土地承包合同的经济
效益、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是巨大的。垦区各分局、农场和企事业单位,尤其是主要领导要高
度重视合同管理工作,树立依法规范管理合同的理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和避免三种涉
法风险:一是避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合同无效。我国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定,
除了《合同法》之外,还有大量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企业在对外对内签订合同过程中违反
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会导致合同无效,造成巨大损失。二是避免合同主体资格的不
合法和意识表达不真实,防止对方利用合同诈骗的风险。三是避免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遗漏
主要条款,防止合同权利残缺的风险。合同风险是企业经营风险的重要源头之一,不能控制合
同风险,就不能避免企业经营风险,给企业造成利益损害。合同主体不合格、合同结构不严密、
合同条款有瑕疵,将会引发许多法律纠纷, 轻则企业债权难以实现, 重则直接威胁企业的生
存。垦区合同管理不规范给垦区经济造成的损失教训是惨重的。因此,垦区合同统一依法规范
管理,健全合同管理机构和机制,依法有效防范合同的涉法风险、纠纷矛盾,依法避免合同的
经济损失及不和谐稳定的因素,为垦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可靠
的法治保障。
二、依法规范合同管理机构设置
(一)管理局、农场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
合同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由司法(法律顾问组)、计财、国资、农业、畜牧、林业、经贸、
企管、体改(政研)、建设、工商、商务、工会等有关部门组成,主任由主要领导担任,副主
任由分管经营的领导担任。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辖区内的合同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总局、分
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应比照设立。
(二)合同管理委员会下设合同管理办公室
合同管理办公室设在管理局、农场两级司法局、司法分局(所),由经全国统一考试考核
取得“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的专业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在合同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
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依据本指导意见,指导、审核、监督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并审查把关对
外签订重大合同,以及合同编号备案、合同风险预控、合同纠纷的解决及合同定期检查。
(三)各单位合同管理业务主管部门责任
主要负责本单位合同的洽谈、订立、对对方当事人资质审查,特别是对合同标的有关数据
的制定要严格把握,全面履行合同,及时向合同管理办公室报送合同副本及反馈合同履行进展
状况,接受合同管理办公室的指导、审核和检查、监督,并配合合同管理办公室处理合同纠纷。
三、合同管理机构职责
(一)合同管理委员会职责
1.讨论决定本单位合同管理目标;
2.负责重大合同签订的审批;
3.定期听取合同管理工作汇报;
4.讨论发布合同管理制度;
5.决定通报合同管理情况,表彰合同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
6.讨论决定其他涉及合同管理方面重大事项。
(二)合同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合同管理委员会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合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2.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3.负责检查、指导和监督、审核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并审核对外签订的重大合同;
4.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的综合台账和履行中的传递手续, 为对外签订的合同进行分类、登
记、归档,掌握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机关报告情况及报送有关
统计表;
5.对本单位合同管理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合同统一文本进行严格管理和控
制;
6.熟悉本单位各项经营生产活动,监督各单位合同规定期限及履行情况;
7.对合同签订履行进行统计分析, 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各部门的合同情况进行
考核,定期召开检查合同履行情况会议,及时发现和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
8.组织分管合同的各职能部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学习合同法等法律
知识,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及时总结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不断提
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9.组织合同分管部门开展合同的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考评本单位及各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11.配合各部门办理合同的报批、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12.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等工作;
13.参与合同纠纷的调解、申诉和应诉,发现无效合同或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案
件,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三)各部门合同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负责管理本部门签订的合同;
2.负责审查本部门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合同管理办公室审
批或需鉴证、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部门法人的代理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意见》的规定,制定本部门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
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处理本部门合同纠纷;负责对难度较大的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
合同台账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四、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合同管理制度是合同依法规范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单位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
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合同管理制度,构建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合同从起草、
签订到履行终结的整个过程都依法规范进行。合同管理建立以下几项制度:
(一)基本制度
1.岗位责任制度;
2.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3.合同专用章制度;
4.合同台账制度;
5.合同档案管理制度;
6.合同检查监督管理制度。
7.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合同签约前的管理制度
1.合同签约主体资格调查制度;
2.合同签约主体信用调查制度。
(三)合同签约管理制度
1.授权代理制度;
2.合同鉴证、公证制度;
3.合同审查制度;
4.合同备案管理制度。
(四)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1.合同变更制度;
2.合同转让制度;
3.合同解除制度;
4.合同纠纷处理制度;
5.合同违约责任制度。
除制定上述制度外,各单位还必须根据本单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和责任制度,确保合同依法规范管理目的的实现。
五、合同管理重点工作
加强合同管理,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抓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建设工作。各单位都设有合
同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按照本指导意见进行调整。二是合同管理办公室有专业“法律服务工
作者”负责合同管理日常工作。有独立的办公室、微机、档案柜等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必备的
办公设备和办公经费。三是建立本单位合同管理具体制度,各项具体制度上墙。四是开展合同
清理立卷归档工作。各单位合同管理办公室成立后,马上对本单位所有合同进行清理,按合同
进行分类、分年限进行整理登记立卷,对履行终结的合同实行立卷。五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委
员会调解合同纠纷的重要作用。建立合同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委
员会建设,积极开展合同纠纷排查,及时预防和调处合同纠纷。六是总局司法局会同总局有关
部门负责全垦区合同统一依法规范管理的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