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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三章 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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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总局司法局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垦区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垦
区社会稳定中第一道防线作用,根据中央、省委和总局党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新时期人
民调解工作的要求,结合垦区实际,会同垦区中级法院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垦区人民
调解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