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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完善调解工作网络

第五节 完善调解工作网络




  2003年以来在垦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努力下,推进了垦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改革发展。垦区各
类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民间纠纷26 303 件,调解成功率97.6%;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案
件48件,制止群众性械斗80 起,防止群体性上访466起,为维护垦区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垦区
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调整完善垦区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垦区各级各单位坚持“五有”、“四落实”标准,对管理区(生产队)、居委会、企事业
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调整。将公道正派、群众威信高、有法律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人
员选聘到调解委员会;设立了调解小组,每10户设立了一名调解信息员,使垦区基层人民调解
委员会组织基本健全,运转正常。按照“五有”、“四规范”的标准,建立了规范的农场人民
调解委员会,将农场司法调解中心全部规范到农场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司法分局长任调委会
主任,各基层调委会主任任成员。使垦区三级调解网络健全完善,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奠定
了组织基础。垦区已有各类调解委员会1 654个,调解人员8 789人。

   二、垦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显著提高

  为全面加强垦区人民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总局司法局开展了人民调解工作建设年活动。
按照省司法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要求, 对垦区人民调
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总局司法局统一规范了农场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学
习、例会、纠纷登记、调解协议审查、排查等工作制度与岗位责任制度等12项制度,统一了调
解文书用纸、调解卷宗顺序和人民调解工作公示图板式样。并在九三农垦分局召开了垦区人民
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现场会,推进垦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发展。各农场党委高度重
视人民调解工作,增加基础建设投入,设立调解庭、为各调委员会统一制作了牌子、徽章、印
章、工作运行图板,购买文书用纸和书籍,规范化硬件建设得到全面提高。垦区人民调解工作
规范化建设受到省司法厅人民调解工作调研组的高度评价,垦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成为
全省表率。七星泡农场司法分局、七星泡农场调委会被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分局和
模范调委会,并出席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有3个农场法庭和3个农场司法分局被省高级人民
法院和省司法厅授予全省人民调解工作模范法庭和模范司法分局。有3 个农场司法分局被省厅
命名为全省模范司法局。

   三、垦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垦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开展了人民调解员的重新选任工作,推行人民调解员持
证上岗制、首席人民调解员制,提高了进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各单位加强
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利用农闲时节,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以会代训、以案说法、考试
考核、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依法调解的能力和水平。为了提高培训质量,垦区共征订司法部
“两规定”读本1 020册,省司法厅编制的《人民调解员必读》2 196册,每年每个调委会都订
阅司法部《人民调解杂志》,为培训提供了教材保障。各分局司法局聘请省司法警官学院的教
授、法院法官和公证员、律师为人民调解员培训班讲课,并积极与法院联系人民调解员参与法
庭庭审前辅助工作,提高人民调解与民事审判制衔接水平。74.3%的调解人员实现了年年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