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依法治垦下工夫
第三节 依法治垦下工夫
2001年为搞好“四五”普法依法治垦工作,总局司法局提出并实现了:以抓领导干部带动
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为重点,带动垦区全民学法用法的创新发展;以抓基层法治化管理为突破口,
推动垦区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创新发展;以抓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规范运作为支
点,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实现了“四个转变”,促进了垦区
普法和依法治垦工作的良性循环。
一、向齐抓共管转变
“四五”普法启动,总局司法局促成总局党委、总局下发了黑垦发[2001]13号文件《关
于深入开展“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垦工作的决定》,对推进“四五”普法依法治垦工作的有关
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并把“四五”普法依法治垦工作纳入到了垦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五”
规划。 坚持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 以“三五”普法和依法治垦工作取得的经验
为基础,结合垦区“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部署,提出了在“四五”普法和依法治垦中“领导
力度要有新加强,工作方法要有新创新,公民法律素质要有新提升,管理方式要有新改变,民
主法制建设要有新成效,法治环境要有新创建,各项工作创一流”的总体工作思路。建立了以
总局党委主管领导为组长,下设由组织宣传、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司法局等30个部门主要领
导为成员的总局党委“四五”普法依法治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力量,形成了工作合力,
调动了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使普法依法治垦工作变成各级党委和业务主管部门的自觉行动。
各级依法治垦领导小组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坚持做到了一把手变了,工作原则不变;领导成员
变了,工作力度不变;机制变了,工作标准不变,真正使普法依法治垦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注重提高垦区全民法律素质
总局司法局在巩固提高“三五”普法成果的基础上,把工作着眼点放在提高各级领导干部、
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上来,通过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开展法律
知识竞赛等方式活化学习效果, 提高法律素质,“ 四五”普法期间,垦区111.8 万名普法对
象不同程度地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参学率达95%以上。特别是垦区的9 000余名领导干部、5200
余名执法人员、2.6万名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者和25 万余名青少年,通过多种形式参加了“四
五”普法学习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带动了全垦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学法用法。
通过有针对性地在垦区公民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宪法为重点的新颁布和新修订的40多
部法律法规得到了广泛宣传,与垦区公民劳动、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得到了深入普及,各
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蔚然成风,广大干部职工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垦区公民的
法律素质普遍提高,职工群众由过去遇到麻烦找领导到现在找法律、找司法。
三、依法行政
“四五”普法期间,在总局司法局的督促下,垦区从总局到各基层单位全部都聘请了法律
顾问,全面实行办事公开化制度,做到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前都要请法律顾问论证把关,而且广
泛听取群众意见,从而实现了由依靠行政命令推动工作向依靠法律手段开展工作的重大转变,
各级领导干部逐渐形成了“研究工作时学法,开展工作时用法,遇到难题时找法,解决问题时
依法”的良好习惯。各级司法、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建立了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和持证上岗制、执
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追究制、时限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执法监督制等制度,严格规
范各类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处罚程序,做到严谨、公正、文明执法。
四、依法治理
总局司法局在垦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活动中提出了“三高”(高标准、高质量、高层
次)、“四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创建目标。各级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活
动中,普遍做到从法律知识学习到法制宣传教育,从基层依法治理到民主法治建设,都有健全
的制度和强有力的措施作保障。在民主建设方面,各单位全面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干部任
用全面公开,推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在法
治建设方面,各单位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了完善的规章制度,在经济运行、行政
管理、社会生活等各个方面都做到了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
依法办事。截至目前,全垦区有917个单位建成管理局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标准,203个单位建
成总局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标准,27个单位成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