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创新发展

第五节 创新发展




  2001年新班子成立后,通过调研,针对性较强地提出垦区司法行政工作“强基固本,以人
为本,创新发展”的新思路,确立了“有红旗就扛,有第一就争”和“把司法行政职能做硬,
在有为中求有位,有位中求发展”的目标,并始终咬紧目标不放,一以贯之。从而实现了法律
大服务上的“四无、四拓展、四个转向、五个提高”。“四无”即在服务领域中“无所不在”;
在服务过程中“无处不有”;在服务内容中“无可不用”;在服务对象中“无所不容”。“四
拓展”即拓展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拓展公证、律师服务在基层的延伸;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拓
展为群众服务的领域,扩大公益性、便民性服务范围。“四个转向”即在改进服务方式上,实
现由事后服务转向事前预防;由坐等被动服务转向主动上门服务;由诉讼代理为主转向以非诉
讼代理为主;由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转向公益性、便民性。“五个提高”即在服务质量上,
做到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素质提高、执业能力提高、服务意识提高、执业纪律性提高、群众满
意度提高。

   一、务求实效

  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各级领导班子学法有讲座,有辅导,有交流,有笔记,有心
得体会,有考试卷,有成绩档案,学法用法已成为垦区各级领导提高执政能力的内在需要。切
实形成了研究工作时学法,经济活动时用法,遇到难题时找法,解决问题时依法的良好氛围;
在职工群众学法用法上,根据不同群体对法律的需求,在不同的时期,针对不同的群体和岗位,
普及不同的法律内容,形成了学法和用法的互动。现在,老百姓遇到问题“信法不信访”。
真正使学法用法变为职工群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的需要。

   二、追求服务效益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益。抓试点、树典型、搞竞赛、严考核,培养树立一
批水平较高、说服力较强的典型,形成学有榜样、赶有标杆的争先氛围。近4年中总局司法局
先后确定了普法依法治理、法律服务、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释解工作、律师和公证等30多
个典型。局长亲自深入典型单位抓试点,解难题,使典型过得硬、树得住、推得开,不断扩展
辐射,发展新榜样,以典型工作的升级引导全面工作的提升。先后召开了规范化建设、人民调
解、法律服务和目标管理工作现场会5个,使典型单位经验和做法在全垦区推广发展。

   三、措施过硬

  每项工作都有较为完善的制度和措施。尤其在基层基础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上,目标明确,
要求具体,达标的内容看得见,摸得着,可行性、可比性强。能否达到标准,检查中一目了然。
为了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 总局司法局统一规范制定了垦区司法局、司法分局(司法所)
各项工作落实标准,统一规范了牌子、印章、制度、图板、簿册等,形成上下一体,一竿子插
到底,确保了各项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落实到位。

   四、操作性强

  在每一项法律服务业务的拓展,每一个司法建议的提出都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由于每一项
法律服务业务的拓展,每一个司法建议,都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因此找准了
制约垦区改革发展的结症,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对症下药,内容翔实具体,符合实际,对法律服
务介入的领域、服务的范围和服务的内容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总局领导批示并以文件的形式
转发,使司法建议的内容更具有可行性、权威性,由此,强有力地推动了法律大服务格局的形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