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法律服务
第二节 法律服务
2003 年垦区司法行政系统主动为党政领导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213条,把法律服务的触角
延伸到垦区经济建设各个领域,面向群众、面向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大服务,代理诉讼和非诉
讼,开展依法清欠等,共为垦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9 亿元。 垦区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
律师队伍以诚信服务为本,提高大服务理念。加强律师队伍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
诚信服务思想,拓宽大服务领域。垦区13 个律师事务所共为企事业单位担当常年法律顾问256
家,办理各类案件2 41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4件,讲法制教育课913 次。公证法律服务保
质量促发展,进一步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开展公证质量年活动,提高公证员的服务质量意识、
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做到严把“受理关、审查关、调查关、出证关”,塑造“文明窗口”形
象。垦区8个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3.1万件,涉及标的2.5 亿元,接待来访并解答咨询2908人
次。基层法律服务实现一条龙式服务,为农场和职工群众开展优质法律服务。垦区91个基层法
律服务所共为基层单位担当法律顾问1 591家,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5 931 件,协办公证2.2
万件,提供“12348”电话专线服务3 520件,接待来访2 451人次,为职工群众和残疾人提供
法律援助服务481件,有4个农场司法分局被司法部和中国残联命名为“全国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总局法律顾问、红旗律师事务所主任任璞军为垦区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保障,
被总局党委、总局授予“北大荒百面旗先进个人”,被总局司法局授予“垦区司法行政系统十
一面旗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