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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军事部主要领导参加总局党委制度

第四节 军事部主要领导参加总局党委制度




  垦区两级武装部门自1979年组建以来,总局及各分局党委自觉坚持党对民兵工作领导的制
度,认真落实军事部和各分局人武部主官是同级党委、局长办公会组成人员的规定。总局军事
部一名主官参加总局党委,各分局人武部两名主官分别参加各分局党委和局长办公会议。
  表6-13
   总局军事部主要领导参加总局党委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