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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兵役机构

第一节 兵役机构




  1983年以后,垦区各级根据省政府征兵命令和人员变化情况,注意抓好一年一度的征兵工
作机构的组织调整,始终保持兵役机构健全。
  总局、各分局及农牧场均成立征兵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长由总局主管武装工作的领导,各
管理局以及农牧场主要领导担任。征兵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局、各管理局、农牧场公安、卫生、
教育、民政、财务、交通、宣传、纪检和总局军事部、各分局人武部等部门领导组成,负责领
导征兵工作。
  征兵领导小组下设征兵办公室,由公安、民政、卫生、教育和武装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人员由成员单位选派政治思想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有经验的同志参加。负责征兵工
作中的上情下达及政审、体检、文化测试、走访调查等具体工作。
  征兵办公室下设体检、政审、文化测试和后勤保障组。垦区两级武装部门为征兵工作协调
单位,并负责征兵工作中的后勤保障工作。以公安局为主成立政审组,具体负责新兵征集中的
政治审查;以卫生局、医院为主成立体检组,具体负责身体检查;以教育局为主成立文化把关
测试组,对征集对象进行文化测试。
  总局军事部及分局人武部是总局、分局的兵役机关,在总局、分局征兵领导小组的领导下,
负责兵员征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