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沿革
第二节 沿革
1956年9月建场。最初是以铁道兵零六大队、一一大队和机耕大队的三个中队为主
体组建的,按铁道兵部队的代号排列定名为八五零三农场。1956年11月10日经农垦部批准改
名为八五三农场。隶属铁道兵农垦局,党、政归地方领导。1969年3月组建兵团时改称:“中
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二十一团”。通讯信箱编为“钢字304信
箱”。下属各分场及生产队,亦按军队编制改为X营X连。1976年,兵团撤销又恢复为八五三
农场。隶属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红兴隆管理局领导。
管理体制为总场、分场、生产队三级管理、三级核算。1984年底全面改革,工业实行开
放经营,农业兴办职工家庭农场或联户承包农场,独立经营、独立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