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经济结构 一、所有制结构
农场一直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个体经济,发展几经挫折。
1957年,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给职工家属少量土地种植蔬菜,饲养家禽、家畜等家庭副
业。1958年,动员有劳动能力的家属一律做为正式职工参加农场劳动,把初步办起的家庭副业
当做“资本主义”给取消了。1960年严重自然灾害,农场经济和职工生活十分困难,1961年动
员家属职工退场1972人,既增加了闲散劳力,又加重了职工困难。为弥补职工因减少收入引起
的困难,一方面生产队组织“家属生产队”集体进行种植和养殖业等副业生产;另一方面牡丹
江农垦局推行“三田制”,即把农场的耕地分为“商品田”、“饲料田”和职工“口粮田”。
1963年东北农垦总局成立后,取消了“三田”,规定给职工家属每人三大分(0.45亩)自留地,
发展家庭副业。1968年兵团成立后,立即决定割“资本主义尾巴”取消了自留地,仅给留下少
量自给性的蔬菜地。把萌芽的个体经济又给割掉了。
1969年,农场(当时21团)为了安置部分闲散劳力和未被批准的临时工,开始组建集体所
有制经济。到1975年初,总场部地区有了4个集体单位:工副业营集体队90多人,从事种菜、
养猪、做豆腐等;维修连集体队以采石基建为主;车队集体队以缝纫为主;机械连集体队以修
路建桥为主。各单位每月按出勤预支生活费,每日6—8角,年终结算。
1975年下半年,农场把4个集体队联合起来,成立了“八五三农场五七服务联社”,简称
“联社”。农场派干部张训同担任社长、赵承海任副社长,并在集体职工中民主选举陈瑞资为
副社长,组成领导班子。当年,联社向农场借资1万元的全部资金共 14800元外,群众集资—
—每个集体职工筹款30元,计4800元。
联社最初共有160人,分成了三个排:一排盖房子,二排采石,三排搞副业。首先盖起了
160㎡砖瓦结构的粉坊,加工粉条,以来料加工为主,自种加工为辅。从1977年至1982年,共
加工土豆1153万斤。
1979年,农场实行“财务包干”后,农业劳力出现过剩,国家又改变了对职工子女“包下
来”的就业政策,积极发展集体、个体经济,成为安排农场多余劳力、广开待业职工子女就业
门路的迫切需要。作为农场内部国营经济的补充,集体、个体经济多种行业迅速发展起来。
这一年,联社买进30箱蜜蜂,当年分箱为64箱,产蜜9600斤,收入1万余元。冬季,组织
了一批社会青年上山伐木。1980年,派两名职工到外地学习制镜,回来办起了制镜厂。同年,
成立了二队。该队到蛤蟆通河边开荒种地,当年开荒4000亩,播种大豆2000亩,收大豆100吨。
同时,各分场相继成立了6个以待业青年为主的集体经济单位。它们多以采石、盖房、承建水
利工程等为主,部分单位搞起了农副业加工和种植业(制粉、轧面、种植蘑菇、木耳、采集山
货等)。全场各农业生产队组织了家属队,共37个。每人两亩地,以种菜种瓜为主。有的家属
队包种伙房菜地,实行自负盈亏,单独核算。
1981年8月5日,“联社”改名为八五三农场综合服务公司。此时,总场地区成立了以待
业青年为主的各类服务公司5个,如修造厂成立了由32名中学毕业学生组织起来的青山服务公
司,他们办起了家俱厂、挂面厂、旅社;综合厂组织了126人的综合服务公司,设立了照像馆、
饭馆和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修理部、木器加工厂等。农建指挥部成立了建筑服务公司,承
包一些建筑工程。
到1982年底,全场共成立大的集体经济单位24个,它们是丰收、滨桥、前进、雁窝岛、天
鹅岛、林源、镜面湖、综合、清河、青山、交通、建材、林业、农建、水泥厂、劲松等服务公
司,春光、青年、河南等集体商店、转运站青年店、总库青年服务队、技校、良种队、科研连
等。
1985年全场集体企业已发展到34个,职工780人,其中场办集体企业职工537人,年总产
值196万元,纯利6.01万元,上交税金8万元,公积金10万元,公益金14万元,固定资产62万
元。个体经济100户、157人(实际多于此数),产值982万元。初步形成了以国营经济为主
体的,全民、集体、个体并存的所有制结构。
集体企业统计 单位:万元
(1982~1984)
(表21,占8行)
全民、集体、个体经济产值
(1985年) 单位:万元
二、产业结构
1959年提出过“农牧并举”的经营方针,设想在抓开荒和农业生产的同时,大力发展畜牧
业,曾大办大、中型养鸡、养猪场,但因那时农业基础不稳,1960年严重涝灾农业减产,经济
调整,畜牧业停止大发展,转为集中精力抓农田水利建设、开荒、发展粮、豆生产。随着耕地
面积、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职工人口逐年增加,根据农场生产、生活的需要,相应地办起了自
给性的机械修理,粮、油加工,副食品和砖瓦、石灰、锯材等工副业生产。猪、禽饲养在满足
场内自食的情况下,逐渐上交部分商品猪肉。到1967年工农业总产值(不变价)2,396.2万元,
其中:农业(种植)1,755.2万元,占73.3%,畜牧业72.8万元,占3.04%,工副业568.2万元,
占23.7%。
兵团时期,贯彻“以粮为钢”和大办“五小”工业保农业发展的精神,逐步办起了小水泥、
小煤矿、电动机和农机制造,家具和水泥制品等厂,同时,畜牧业、林业等多种经营也有了相
应的发展,产业结构开始发生变化,而且生猪、酒类和农机等产品部分进行了商品化生产。到
1977年工农业总产值(不变价)达4,080.00万元,各产业比重及变化:
单位:万元
1978年以后,认真贯彻“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方针,继续稳定和提
高粮、豆生产,并从农场实际出发,发挥资源优势,调整产业结构,按照农工商综合经营的目
标,对新上多种经营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讨论规划,有计划地建设。到1985年逐步建成卫生筷
子厂、乳粉厂、浸油厂、纸板厂和钙粉厂,多种经营各业均有新的增长,全场工农业总产值
(不变价)达到7,900.3万元。其中:大农业5,720万元,占72.4%,工业占27.6%。
在农业产值中,种植业占93.4%,林业占1%,畜牧业占1.6%,副业占3.9 %,渔业占
0.1%。
产业结构分期发展统计
(1957~1985) 单位:万元,%
二十九年来,以农为主的产业结构是明确的,尽管遇到两年(1960、1981)严重涝灾,粮、
豆生产的发展是稳定的,农业产值占70%以上,工业产值约占30%左右。农业内部结构以1985
年为例,粮豆种植业占农业总产值的93%以上,林、牧、副、渔四业之和不到7%,加个体经
营的畜牧、副业和第三产业产值(245.3万元),也仅占 10.4%。可见,进一步调整产业结
构,对发展农场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