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
1967年
2月7日 在上海“一月革命”风暴的影响下,五分场“红卫兵”组织召开“点火”大会,
进行联合夺权,将场、队领导的党政大权全部剥夺。大字报大批判遍及全分场。
3月 18日 分场组织烧荒,不慎跑荒,危及森林。分场领导动员全场干部、职工及家属扑
火。在灭火中,监委干事史怀贵不幸被烧死,烧伤多人。
3月 20日 全场红卫兵组织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沉痛地悼念史怀贵,同时掀起了对“当
权派”的大批判。
5月5日 红卫兵组织批斗当权派的浪潮十分激烈,给当权派戴高帽的批斗大会遍及全场。
但生产指挥尚未终止。不少干部在受批斗后,仍坚持安排工作,指挥生产。
9月 27日 八五三农场代表谭治安与饶河县岭南大队代表金青松、饶河人民公社代表金光
仁等三方签订合同,七里沁河河道和产权仍归东风岭农场。岭南大队每年投10个壮劳力和10公
斤网线参加捕鱼,投资1 500元。每年给岭南大队混合鱼50吨,以照顾朝鲜族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