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
1977年
1月3日 随着生产发展的需要,汽车连的汽车已由初期的19台87吨位,增加到 49台217.5
吨位,职工已由57人增加到203人,每年培养汽车驾驶员10人,年产值由 47万元增加到97万元,
先后建成停车场、修理间、油库等设施。
1月7日 五十八团开始开展揭批“四人帮”的群众运动,召开大小批判会16次,六连、七
连、十连等单位进驻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
1月 10日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授予五十八团“农业学大寨先进
单位”称号。
2月16日 经兵团三师批准,十八团73名中学毕业生分配到五十八团就业。
2月19日 吴树绵副团长调密山工作,刘向东副团长分工负责机务工作。
3月 11日 根据省委文件精神,取消兵团番号,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在佳木斯成立,恢
复农场体制。五十八团从 3月起正式更名为红旗岭农场,归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红兴隆国营
农场管理局领导。郝忠彦任农场党委书记、革委会主任,孙洪武任党委副书记、革委会副主任,
王金镒任党委副书记、政治处主任,李润任党委副书记。方弼奎、刘向东、高士令、李青、宋
广民任党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
3月13日 红管局基本路线教育检查团来场检查农业学大寨以及整党整团情况。
6月1日 全场第三届中小学生运动会、首届职工运动会,同时在农场招待所门前广场举行。
6月11日 红兴隆供应站解散,农场物资改由佳木斯总局供应站进货,每年有600万元的生
产物资要经过较长的渠道运输。
6月 16日 赵长清任饶河县公安局红旗岭公安分局局长,刘书信任饶河县公安局红旗岭公
安分局政治教导员,郭同雨任副局长。
6月28日 农场组织以水利队为主体的40名职工和6台推土机,由高德亭任队长,贺松青任
书记,参加别拉洪河水利工程大会战。经过4个半月的艰苦施工,完成土方9万立方米,同时还
支援笔架山农场完成9 000 立方米任务。红管局别拉洪河工程指挥部授予农场“治洪先锋”红
旗一面。
7月2日 五十八团所设司、政、后机关撤销,农场机关科室开始启用新公章。
9月3日 四川省支边青年670人来红旗岭农场参加边疆建设。
10月8日 红旗岭农场建立人民法庭,隶属于饶河县人民法院领导。
11月2~7日 农场举办第一批整党整风学习班,成员有工作组成员、机关各科室工作人员、
生产队党员干部。学习结束后工作组下队,配合各基层支部进行整风,逐一讲评支部及党员,
结合整党搞揭、批、查,凡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都一一调查核实处理。
11月9日 全场进行低工资人员调整,全场4 590位低工资人员工资得到调整。
12月3日 畜牧生产成为建场以来最好的一年。猪存栏7 921头,年销售肥猪 2 787头;马
存栏384匹;黄牛存栏187头;羊存栏405只;鹿存栏64头,生产鹿茸465两;养蜂 400群。畜牧
亏损由1973年的44.7万元下降到16万元。
12月24日 全场全年完成水利工程土方137万立方米,其中人工完成 82万立方米,自1970
年以来,累计投入人工71万个工日,完成土方量为 683万立方米,基本上改变了农场易涝受灾
的局面。
12月25日 农场组成第二支支援别拉洪河工程施工队,由刘向东任团长,刘书信任教导员,
职工500人,推土机15台,用29天时间就完成了3个月的施工任务35 000立方米的土方,受到指
挥部的表扬,总局授予农场“治洪先进第一名”红旗一面。
本年 农业又获丰收,粮豆亩产 152.5公斤,总产29 418吨,为国家提供商品粮16 343吨,
开荒50 000亩,经营盈利 872万元。总局党委授予农场“为加速建成大寨式农场而奋斗”锦旗
一面,省委、省革委授予农场“农业学大寨先进场”锦旗一面,农场首次列入黑龙江省的先进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