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劳动定额
第三节 劳动定额
1958年五分场建场到1963年,劳动定额是参照省农垦厅的劳动定额,结合分场的实际特点,
制定劳动定额。
1978年,农场总局颁发了 《各项作业定额和标准》(试行本),1980年又制订了新的(国营
农场定员标准与劳动定额)(综合本),农场执行这个定额标准。
由于开展了定编定员、定额工作,固定职工人数逐年减少。1979年末,固定工 5 213人,
1980年5 166人,1981年4 814人,1982年4 912人,1983年5 006人,1984年又下降到 4 888人。
全员负担播种面积从1979年平均每人49亩,提高到1984年的每人53亩。劳动生产率相应有所提
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