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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武器管理

第五节 武器管理



  

  五十八团弹药库,于1973年建成,存放着全团的装备弹和训练弹。1976年以前,由各连的
基干民兵轮流警卫。1977年以后,红旗岭农场(五十八团撤销)配专职警卫人员两名,1981年以
后,配专职警卫人员3人,常年负责警卫。

  民兵武器,从1969年到1979年,由各连队统一保管,各连文书兼军械员,武装部定期检查。
1979年,武器库建好后,全场的武器收回武装部,集中武器库保管。弹药库在一个院内,统一
警卫,由于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没有出现任何事故和漏洞,1982年,被评为管局级仓库
管理先进单位。

  1973年,建成1号库房,设在场部东山。1979年建成2号库房,面积 198平方米,占地面积
560平方米,警卫人员3人。

  1988年,根据上级军事部门要求,农场级武器弹药全部集中到管局弹药库集中保管。

  1989~1996年,弹药库作为农场武装部以劳养武基地,由张财强个人承包,1996年按农场
要求弹药库撤销,由农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