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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哀丧之礼

第四节 哀丧之礼



  
  20世纪80年代以前,公职人员去世,单位组织开追悼会,做棺材,派车和人力,对死者选
定葬地进行掩埋;对非公职人员去世不举行仪式,单位派车,由亲属将其掩埋。80年代后提倡
火化,人员过世,由其单位领导或工会干部在太平间前举行简单的葬礼,单位和亲友一般送花
圈、写挽联、送香纸,然后送饶河火葬场火化;送葬路上撒纸钱,亲属佩戴黑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