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革命烈士
第九编 人物
第一章 人物传记
第一节 革命烈士
史怀贵
史怀贵(1926~1967),1926年出生,河南省林县二区郭家园村人,高小文化,中共党员。
1945年参军,1946年8月,在攻打洪洞县战斗中,身负重伤仍坚持战斗,英勇杀敌被记功。1947
年 2月在参加晋南杨梅镇战斗中,他带领的班军纪严明,作战英勇被评为模范班。在解放战争
中,先后9次立功,获奖章2枚。1951年抗美援朝入朝作战,在志愿军总后第十六大站政治处任
保卫干事。1953年10月荣获朝鲜人民政府颁发的国际勋章。1955年授中尉军衔。1958年 4月转
业到黑龙江省八五三农场五分场,任监察保卫助理员,监委副书记等职。
1967年3月 18日,五分场四队至越岭河一带,一次意外的烧荒跑火,危及国家森林。分场
广播站发出扑火警报,场部、工副业队、修配所和一队的职工家属,成群结队跑步奔向火场。
史怀贵正患重感冒发烧,仍带病参加扑火战斗。从场部到火场有10多公里的路程,在火场史怀
贵由于体弱带病,被大火吞没,棉衣棉裤全部烧光,因伤势严重,壮烈牺牲。史怀贵牺牲后,
分场召开追悼大会,沉痛悼念为公捐躯的好干部,八五三农场总场也召开了追悼大会,沉痛追
思党的好干部。事情发生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各职能机构不健全,一直没有追认他烈士。
2007年5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追认为他烈士并颁发了革命烈士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