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核算体系与管理体制
第二节 核算体系与管理体制
一、核算体系
科研所的财务核算体系,因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事业费财务核算、科研经费财务核
弹、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生产费财务核算和基本建设财务核算。
1 、事业费财务核算。科研所的机关行政科室及各个研究室的财务,自建所以来一
直属事业费核算体系。事业费先后由合江农垦局、东北农垦总局、兵团和省财政拨给。
1978年由省财政给科研所下达事业编制200 人指标,按国家和省财政部门规定实施管理
和核算,每年单独编报事业费决算表,上报主管部门。
2 、科研费财务核算。科研经费每年由下达科研课题的主管部门按计划拨给,用于
科研课题的开展。年终向经赞拨出部门报决算。
3 、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生产财务核算。由于事业费不足、人员超编,所时对有生
产收入能力的单位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如为科研服务的试验场(厂)队)。他们的
各项支出山生产收入支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一系列政策,执行所规定的报次、
决算制度,及时全面反映生产经营情况。
4 、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科研所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靠国家预算投资,其次是红兴
隆管局和小部分自筹资金解决,专款专用。年终按项目报决算。
二、管理体制
科研所的财务管理从建所时的统一管理、统一核算,逐步发展成统一领导、分级管
理、分级核算、管算结合。
196l—1969年,所部为纯事业单位,实行所统一管理核算;良种队实行自负盈亏,
上缴利润,以生产小队为毖本核算单位,由财务科统一管理。
1973—1979年由所统一管理核算。1980—1982年财务管理分为科室和场(厂)队两
摊。1983年试验场(厂)队实行独立核算。l984年对场(厂)队实行企业管理,自负盈
亏。
1988年实行所长负责制。实行所长、研究室主任或场(队)长二级管理体制,他们
既管理科研、生产,又管人、财、物。全所由所长和一名副所长主管财物。研究室由主
任负责财务。试验场(厂)、队由场(队)长负责财务。所部设计划财务科,科长一名,
主管会计一名,事业会计一名,机关核算会计一名,结算会计一名,出纳员一名,综合
统计一名。各研究室设会计、出纳,场(队)设会计、出纳。只有畜牧研究室实行室、
场合一,设一套核算班子。食堂设兼职会计、出纳。劳动服务公司设兼职会计、出纳。
在所长领导下,业务执行直线领导。
科研所的核算体制在改革中也随之发生变化。为鼓励科技人员开展技术服务,缓解
事业费与科研经费的不足,自1988年起以专业课题组为核算单位,将事业费、科研经费、
科研和技术咨询服务创收三项费用捆在一起核算,超支不补。为鼓励场(厂)队职工增
加生产经济效益,提高他们自我生存能力,以班组为核算单位,自负盈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