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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资

第二节 工资




一、工资制度

196l—1969年实行等级工资制。国家干部实行固定工资月薪制,试验队和科室国家
正式职工(工人)实行月薪日记制,由友谊十分场划入的良种队实行“两结合”工资制。
1973—1984年,国家干部实行同定工资月薪制。试验场(厂)队实行浮动工资制,
即:是在工资总额不突破的情况下,以职工原周定工资为基础,以32元为杠,杠上的做
为保留级差,按月薪日记发给;杠下的分两部分进行浮动;32元的80% 为作业工资,平
时实行定额记分,以分计酬;32元的20%为产量工资,平时不予发放,年终根据经营情
况决定返还或扣减。每人按个年实际工分进行分配,若年终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财务
计划指标,就如数返还。如果造成亏损,按亏损比例扣减其产量工资,直至扣完。如果
遇有特大的自然灾害影响,职工又付出了艰苦的劳动,虽然没有完成生产、财务计划指
标,经所队商量同意后,产量工资也可返还。在浮动范围上,大多以专业班组小浮动,
这样就可避免因工种不同而造成报酬上不合理的差异。
对于重体力劳动项目:如基建、水利等实行计件工资,其超基本工资部分,最高不
超过本单位平均标准工资的30%.
1985年,随着国家工资改革,全所实行基础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结
合的结构工资制。从1987年起,事业单位职工每月增设奖励工资10元,1988年1 月起调
整到15元。
1987年3 月对试验厂、队的工资支付形式又重新进行了修改,把职工的工资分为作
业工资,保留工资,辅助工资。
作业工资:以结构工资中的基础工资40元计算,40元除25.5天等于日作业工资这部
分工资要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由各厂队统一掌握,可根据经济效益的盈亏情况,按阶
段或按月发给职工或按比例扣减,其扣减部分可用来发给超额完成生产、财务指标的或
有突出贡献的职工。
保留工资:是指结构工资中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以保留工资形式按月薪日记发给
职工。
辅助工资:是指每个月发给职工的各项补贴,这部分工资也作为保留工资按月发给
职工。
1987年还对农业位实行农忙、农闲工资制,即农忙时工资提高小超过40%,农闲时
工资降低不超40%。这样可以充分鼓励职工在农忙时多出勤、多收入,农闲时又能保证
职工的基本生活费。

二、调整工资

1963年根据国家规定调整一次工资,直到1972年前,职工工资没有变化。1973年后
部分调资的有:
1、1973年对低薪职工工资调整。根据国家计委、农林部《关于生产建设兵团、国
营农场调整工资的通知》,对企事业单位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三级工,1960年底以
前参加工作的二级工,196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一级工和低于一级的工人,及上述工作
年限相同、工资级别相等的工作人员工资进行了调整。
2 、1977年对低薪职工工资调整。按全国规定,调整时优先考虑贡献较大、工作多
年、工资偏低的生产工作骨干和科研技术人员。重点是1960年前毕业的科技人员。全所
有209 人晋级,晋级人员占全所职工的75.7%,月增加工资总额1081.10元。
3 、1978年给工作成绩较好的职工升级和工资特别低人员的考核升级,全所334 人
升级,月增加工资总额2 036.30元。
4 、1979年,对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职工的工资外级,平均升级面40%.
同时,由于农副产品价格上涨,按国家规定实行每人每月副食补贴5 元。
5 、1983年,按照黑龙江省文件精神,鼓励科技人员在基层从事技术工作,对全所
科技人员工资浮动一级。
6 、1985年国家工资改革,实行全员结构工资,全所433 人工资进行了变动。

三、工资总额及职工年均工资

科研所职工工资水平自1978年以后,有较大幅度提高,因调资、各项补贴、浮动工
资和奖金等因素增加,特别是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后,工资上升幅度更大。随着职工人
数的增加,工资水平的提高,科研所工资总额呈若干倍增长。
1978 年职工年均工资589.82元,1985年上升到1036.29元,比1978年提75.7%;
1990年职工年均工资上升到1965.05元,又比1985年提高89.6%,是1978年职工年均
工资的3.33倍。
1978年全所工资总额为197 000元,1985年上升到447 678元,比1985年增加1.27
倍;1990年全所工资总额为937 328 元,又比1985年增加1.09倍,是1978年的4.76倍。
在相同因素下,科研所实行事业管理的单位职工人均工资比事业单位企业管理的职
工人均工资高,且工资增长幅度大。这是因为:(1 )事业管理单位的老职工多(干部
和科技人员),基础工资水平高;而实行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单位的新职工和技术级别较
低的工人多,基础工资水平低。1981年事业管理单位职工人均786.35元,比实行企业管
理的职工人均工资高14.5%。(2 )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后,科技人员收入中增加了
浮动工资、边疆补贴、奖励工资等固定收入;而实行企业管理的单位职工工资要依据经
济效益的好坏决定。(3 )虽然科研所人员编制是1978年定的200 人一直没变,而享受
事业管理的职工人数由1981年的169 人增加到1990年的246 人,造成事业费的严重不足。
但1988年后,由于科研管理体制的变动,上级拨给的人头费有较大幅度提高;同时科技
人员每年利用科研创收、技术咨询服务创收,不仅弥补了科研经费的不足,也弥补了事
业费的不足,保证了工资按标准发放。因此,198l—1990年,事业管理单位职工人均收
入增加了190.5%;而实行企业管理单位职工人均收入只增加了136.7 %,从而他事业管
理单位职工人均收入到1990年增长到2 284.35元,比实行企业管理单位的职工人均收入
高40.6%.
科研所的场(厂)队等实行企业管理单位的职工在完成岗位生产责任制过程中,经
济效益逐年增加,职工收入也相应增加,1981年职工年人均收入686.50元,比同年红兴
隆全垦区职工年人均收入718.03元低4.4 %;1985年比红兴隆垦区年职均收入835.36元
高8.3 %,1990年比红兴隆垦区年职均收入(1 236 元)高31.5%。

职工年均工资与工资总额表 
单位:元


注:表中未列的年份因查不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