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初建合江所贯彻调整方针与科技“十四条”
第七篇 简史
第一章 初建合江所贯彻调整方针与科技“十四条”
一、初建合江所
1958年农垦部决定在佳木斯建立一个农垦局,4月27日正式成立了合江农垦局。
合江农垦局的成立,加快了这一地区农垦事业的发展速度。1959年8 月7 日,中华
人民共和因农垦部印发的垦办达字第143 号《关于成立科学技术研究机构和确定科学研
究项目》文件。指出“为了适应国营农业企业事业的发展,迅速提高国营农牧场农牧业
生产科学技术水平,使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生产服务,部党组拟定除继续加强对华南
热带作物科学研究所的领导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密山、合江农垦局各成立一个农
牧科学技术研究所”。重点研究国营农、牧场的机械化、电气化问题(主要是畜牧机械
化)和国营农、牧场的经营管理,经济核算制以及提高劳动生产率等项目。
合江农垦局根据农垦部党组织指示精神,为解决三江平原地区农业、农业机械、畜
牧业生产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培育适宜本地区种植的优良作物品种,研
究机械化作业的特点,培育畜禽良种,研究畜禽大群生产饲养管理的基本规律及疫病防
治,促使农牧业生产,决定建立一所农牧科学研究所。
1959年9 月10日,农垦部电告合江农垦局(垦办克64号),批准合江农垦局建立科
研所的方案,在没有选定所址和未配备专职领导干部情况下,所部暂设佳木斯,称合江
农垦局垦科学研究所。由合江农垦局科委具体负责筹建工作,于1960年1 月接纳了北京
农业人学农学系的第一批大学毕业生,并把他们暂先安置在下署农场进行生产实习和科
学实验活动。
根据农垦部的批示,1960年合江农垦局与友谊农场研究决定,合江农垦局农垦科学
研究所的所址设在友谊农场原十分场(友谊县兴隆镇)。6 月24日农垦部人事宣教局任
命合江农垦局副局长田活农兼任科研所所长。同年lO月,任命任兆奎同志为专职副所长。
研究机构设置了农业、机务、畜牧3 个研究组。
1960年12月28日,中共合江农垦局委员会决定,合江农垦局农垦科学研究所党委,
由局党委、友谊农场党委双层领导;生产、行政和研究业务工作,由局和友谊农场共同
领导。
1960年冬季,由合江农垦局科委抽调的田庚中、李宜伟、张海云、石希照等人,从
友谊、曙光、绥缤等农场试验站抽调的粱甲友、冯紫琅、刘明允、孙绍斌等技术骨干和
暂先安置在农场的大学毕业生金士远等人,陆续集中到友谊农场十分场兴隆二队(永兴
屯);并将兴隆二队划归科研所,承担良种繁育和试验基地任务。在老百姓家的茅草屋
里和没有任何设施的情况下,开始了坚苦创业。
合江农垦局科研所实行党委领导下的以所长为首的所务委员会会负责制。以为垦区
小产需要服务为目的,在科技人员只有39人情况下,依靠合江垦区各农场的支持,确定
了1961年开展的57个项目124 个研究课题;确定了边试验,边搞基建的建所方案。并很
快建立了计划、财务、报告、学习、会议等各项制度,开始编印《合江农垦科技情报》
内部刊物。
二、贯彻科技“十四条”与精简机构
受国家三年自然灾害的影响,为贯彻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和
《关于自然科学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批示》,聂荣臻同志《关于自然科工作中若干政
策问题的请示报告》,国家科委党组、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当前工
作十四条意见》等科学技术政策(以下简称十四条)。1962年科研所进行了精简,撤销
了农机、畜牧和新技术组,使之由综合性农业科学研究机构转变成以农作物品种选育繁
殖为主的单一的农业科研机构,一批开始的科研项目被迫中断。加强了党的集中统一领
导和思想政治工作,把认真贯彻“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政策,培养建立又红又专的
知识分子队伍做为贯彻“十四条”的最重要环节之一。
经过“十四条”的贯彻和教育,知识分子明确了红与专的关系,不仅注意在艰苦劳
动中改造思想,同时把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爱体现在刻苦钻研业务上,学习外语的劲头也
倍增。所内学术空气和民主空气活跃了,党群关系改善了。
在农垦部、合江农垦局和各农场的支持下,合江农垦局科研所在边建所、边试验的
过程中,到1962年底已初具规模,在全所职工共同努力下,取得一定科研成绩。两年内
向垦区各农场提供小麦、大豆、玉米原种1l万公斤,向附近人民公社提供原种l0.5万公
斤。但由于受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影响和缺乏办科研所的经验,课题研究计划订的偏
多、偏高。加之机构精简,使大部分科研计划流产。在艰苦创业中,培养了一支有高度
纪律性、能吃苦的农垦科研队伍。合江农垦局科研所的此期建设,为科研所以后的发展
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