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副业生产 垦区副业生产多由农场的生产队和家属集体经营,从事木制品,被服,编织、皮革、采集,养
殖、副食品加工等项生产。在统计上,生产队原煤、建材生产,柴油发电、制酒也列入副业生产中。
1970年全民经营的副业总产值112.1万元(1957年不变价),1975年增长到451.8万元(1970年不变价)。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垦区全民、集体、个体副业有较大发展。全民经营的副业,1981年产值
1,038.3万元(1980年不变价,下同),企业性全部职工人均产值2,417元,直接生产人员人均产
值3,051元, 1985年产值1,538万元,企业性全部职工人均产值4,162元,直接生产人员人均产
值5,324元。集体经营的副业,1985年产值32.2万元。全民经营的副业,因年度间生产项目和人
员变动较大,劳动生产率变化也较大。
1985年垦区副业产品的主要品种和产量:
全民经营副业产值与劳动生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