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交通运输管理
第二节 交通运输管理
一、管理体系
农场创建后,随运输车辆增多,自五十年代末相继建立了交通科或工交科,属系统内交通运
输管理机构。1968年兵团组建,三师在师、团设立了装备科、股,负责车辆的管理、运用和保养。
兵团撤消后,红管局、农场设立工交处、科。这些机构负责组织车辆技术管理、运输管理,修理
及设备管理、新技术推广与经验交流、人员培训、公路建设及养护、安全生产。在交通运输管理
上还受所在市、县交通运输部门的管辖。
1982年,省政府把交通运输管理工作交给农场总局后,红管局及农场按总局要求认真贯彻国
家交通运输管理方针、政策,在指导系统内各运输企业努力提高车辆三率、降低消耗、完成年度
交通运输计划上起了一定作用。1973~1984年,年均车辆完好率、出勤率;利用率分别为85.5%、
75.5%、58.1%。
二、交通安全管理
农场创建初期,交通安全制度尚不健全,交通事故较多。后随安全工作的落实,交通安全管
理状况渐好。1965年,黑龙江省交通厅季立才厅长还到五九七农场和车管干部、驾驶员同吃同住,
跟车上路,一起总结了“礼让三先”(会车时先让、先慢、先停)的经验。省交通厅把该场礼貌行
车的经验汇编成小册子,印发给全省有车单位。
垦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领导体制上,始终由农垦系统交通部门和地方政府交通管 理部门
双重领导。1980年起,农垦系统组建了交通监理队伍,主要任务是配合地方交通管理机关加强公
路交通管理。1985年红管局共配监理员和稽查员59人,执行党的有关方针政策,对维护垦区交通
秩序和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重大事故还时有发生,1977~1985年年均交通事故死亡13人
(1982年死亡人数最多,计21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三,汽车保修
垦区没有专业汽车大修厂,但各农场汽车队都具有汽车大修能力和大修水平。部分汽车队能
进行全面解剖大修,车、钳、铆、电焊,刨,搪、铣、压、钻、喷、镀等设备齐全,有六、八级
修理工和钣金工。修理方法基本属于强制性保养和总成互换修理法,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规定。
根据实际情况,红管局于1977年制定了车辆保修制度,但执行中尚存在一定问题。如,车辆
更新基金和大修提存费用没完全用在车辆修理和更新换代上,超年限使用的载重汽车一年比一年
多,不仅使汽车修理费用加大,也不能保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导致出勤率低,装载能力差,油
材料消耗多,竞争能力低,影响经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