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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镇规划

第二节 城镇规划


垦区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各项建筑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在以场为单位的
山、水、林、田、路、村统一安排、综合治理中进行建设,逐步改变着北大荒的面貌,已初步形
成局直及各农场、分场场部和场级工业企业厂区、中心医院区的新型农垦小城镇,以及各生产队
的农业新村。
一、局直城镇规划
红管局机关与直属单位所在地区的建设是在原东北农垦总局科研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管
理局成立后,1978年开始着手局直地区的小城镇规划工作,绘制了局直地区现状图,测绘了局直
二千分之一地形图,开始着手城镇规划设计,确定了人口发展总数,划分了功能分区,规划了道路。
按规划设计,已将福饶公路从斜穿镇区改为通过镇区南缘,避免了频繁过往车辆的干扰;建起了
宾馆、办公楼、家属新区、农技校等,使局直地区初具规模。
但局直地区的建筑规划因经济发展规划未定型,尚很粗略状态。尤其是给排水、供热、供电、
绿化未纳入规划,使这些方面的建设还处于零敲碎打。
二、农场场部城镇规划
农场场部是场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农场重要建筑都集中在场部地区。因此,各场先后都
作了场部建设规划。规划比较好的是友谊农场、八五三农场和曙光农场。曙光农场有专设的规划
办公室,根据生产、生活需要和经济发展,规划了场部的建设,并作出了沙盘,严格按规划建设。
八五三农场在建场初期作出了场部长远建设规划,1963、 1978年又两次对规划做了调整、充实,
使规划更加符合农场建设的需要。这三个农场建设规划的共同特点是功能分区明确,安排合理,
道路宽阔、整齐,环境美观。
三、生产队村镇规划
绝大多数生产队是一个居民点。在建筑布局上虽无明确的统一规划,但都自然形成功能分区
(如宿舍区、集体用房区、晒场区、农具场区等等)。八十年代在精神文明建 设中,部分生产队
搞过新村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