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建筑施工
第四节 建筑施工
为适应垦区建设事业的发展,农场建筑施工队伍逐渐从亦农亦建中分离出来,成长状
大为专业建筑施工队伍。1979年后,管理局及农场在工程队的基础上组建了独立核算的建筑企
业——建筑工程公司,公司下设工程队。一些分场也有自己的工程队。
一、施工能力
到1985年,垦区有全民经营的建筑企业62个,职工8,173名。配有土方机械、运输机械、起重
机械、混凝土及灰浆搅拌设备和钢筋加工设备,能完成一般工业建筑和较复杂的砖混结构公共建筑、
住宅建筑。每年能完成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二、施工管理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垦区在改革中建立、健全了施工合同制,明确了建设中甲、乙双方的
责任与义务。建筑企业内部在施工管理上也进行了初步改革。
l、管理制度。各建筑企业实行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的经理(队长)负责制。企业内相应地建立
了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质量检查制、设备管理维修制、安全生产制、经济核算制。
2、专业人员配备。各建筑企业都配了施工技术、质量、安全、预算、材料设备人员,专管施
工中的生产、技术、核算、安全、质量和材料供应工作。
3、质量管理。实行按图施工,班组自检、互检,公司与队定期检查。由于把质量与工资挂钩,
奖优罚劣,工程质量有明显提高。1985年垦区竣工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品率20%,在全省评
比中夺得两块银牌(管理局机关办公楼、五九七农场中学教学楼)。
三、核算体制
1982年前,各施工单位实行统一核算。自1982年实行“包、定、奖”,公司级建筑企业实行公
司、队二级核算;队级建筑企业实行一级核算。公司根据所签施工合同,将合同指标(包括工期、质
量、造价、材料等)层层分解给施工班组,签订合同,与职工收入挂起钩来。提前或拖后工期一天,
奖、罚造价万分之三。质量达优的给予奖励,对职工搞质量浮动工资(每月发70%工资,30%浮动,
待质量验收达到要求时再发给)。由于经济责任制的逐步完善,工期长、造价高、质量差的现象有
所扭转。
四、完成工程量与经济成果
垦区全民经营的建筑企业,八十年代平均每年完成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700多万元施工
产值,各企业都有盈利。
五、对外承包
垦区自1979年实行财务包干、自负盈亏后,压缩基建项目,建筑企业普遍“吃不饱”。为取
得好的经济效益,友谊、五九七、双鸭山、饶河、八五三农场和管理局的建筑工程公司已走出垦
区,挤进佳木斯市、双鸭山市、东方红林业局等地的建筑市场,1981至1984年对外承揽任务总造
价625.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