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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商业经营

第三节 商业经营



一、经营管理制度
农垦全民经营的商业执行国家商业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但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受极左思潮
干扰,一度出现制度废弛,经营管理混乱。面对现实,三师按兵团统一部署于1970年落实了逐级汇
总上报的商业会计、统计季报表和财务分析、年度决算;自1971年至1973年着重抓了清产核资、商
业利润解缴、资金管理、劳动工资基金管理、现金管理、会计决算和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等,
完善商业经营管理制度、措施,收到成效。1973年商业零售的毛利率达到13.5%,比1969年提高
0.53%;费用率5.61%,比 1969年下降0.06%,年资金周转4.32次,比1969年加快1.3次,
实现利润226.5万元,比1969年增加56%。1974年,三师执行兵团《商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试行规
定》,落实了财务计划的编报、审批和流动资金、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商业零售利润团留40%,师
留20%,上缴兵团40%。批发利润师留40%,上缴兵团60%。与之相适应,三师综合批发站制定了
经营管理制度(草案)。1975年,三师商业系统制定、落实了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1977~1978年,垦区商业系统在“双学”(学大庆、学大寨)中开展了办大庆、大寨式财贸企业
的竞赛活动,制定、试行了奖励、仓库管理、物资管理等制度,促进了商业工作的发展。到1979年,
商业零售企业费用率为5.41%,比1973年下降0.2%,全员劳动效率人年30,200元,比1973年提
高28.5%。
1980年,垦区商业系统执行商业部以贯彻政策、活跃流通、优良服务、改善经营、提高效益、
利国利民为宗旨的《国营商业三级批发企业管理条例(试行)》和《国营商业日用工业品零售企业管
理条例(试行)》。1981年执行农场总局8·1·1利润分成规定,八成留给企业,缴红管局和农场总
局各一成。1982年贯彻执行农场总局《关于商业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到1983年,落实经济责任
制的单位共163个(其中批发企业 17个、零售企业57个、分销店89个)。承包经营形式有:大包干,
全奖全赔,超利分成,工资浮动,有奖有罚;利润包干,亏损挂帐;见利分成,工资浮动,奖金封
顶。
1984年,垦区商业结合体制改革和企业整顿,围绕勤进快销、低费高效、优质服务、减少损耗,
进一步完善了财务、统计物价、仓储、物资管理等规章制度。执行农场总局规定,零售企业不再上
缴利润。1985年,红管局商业贸易公司在改革中“放权”,与各专业公司签订了经营责任制合同。
二、生产、生活资料供应
农垦商业肩负着垦区生产、生活资料供应的重任,自兵团组建,还承担了供应农场化肥、农药
的任务。在货源不足的情况下,为发展垦区经济做了极大努力。
1970—1985年化肥、农药供应量: 吨


随着垦区生产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对工业品和农副产品的需求量越来越大,垦区商业
积极组织进货。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经济形势好转为商业增加了货源,商品供应量明
显增多。但不少商品还供不应求。
国营商业主要商品零售情况:


续表


三、优质服务活动
商业与农场生产、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垦区商业系统以“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为出发点,要
求商业职工树立三大观点——政治观点、生产观点、群众观点,做到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生
产、面向工农兵,在支农服务和方便群众生活上做了大量工作。七十年代“学大寨”高潮中,垦区
商业开展了以提高服务质量、创造好的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竞赛评比活动,涌现出了十八团团部第二
商店、六营商店、七营商店和十九团商店、二十一团烟酒批发站、三师综合批发站的五金站等一批
先进商业企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垦区商业积极开展两个文明建设,开创商业工作新局面。自1979年,
友谊、五九七、八五二、八五三农场的商业系统先后组织了营业员、保管员、财会等业务人员的珠
算考核和岗位练兵。1981年,友谊、五九七等农场的商业系统组织了技术表演选拔赛。1982年,红
管局商业处在五九七农场组织了垦区商业系统技术操作表演赛。1983年,在垦区职工考试定级中,
对商业职工进行了全面技术考核。这些活动,对提高服务质量和改善经营管理都起了良好作用。同
期,以顾客至上,信誉第一为宗旨,严密了第一线零售企业的营业员岗位责任制和服务公约、柜台
纪律。零售商店不仅普遍延长了营业时间,还扩大经营品种(以各中心门市部的平均经营品种为例,
1983年为3,345种,比1982年增加7.4%;友谊农场增加32%),增加服务项目,增设摊床,简化
售货手续,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发挥了国营商业的主导作用。1985年和1978年相比,商品零
售额增长36.1%。
四、经营成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垦区商业的基本经营方式是国营商业坐店销售,守门待客,并因渠道
单一,买卖做得不活。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解放思想、搞活经济中,垦区商业逐步破除了一些清
规戒律,开拓了新局面。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多种经济形式、少环节的综合经营服务,初步把买
卖做活了。红管局商业处和各综合批发站组织的商品交流会、供应会、选货会、展销会对活跃流通、
互通有无、方便选购、促进竞争、沟通信息、减少积压起了良好作用。商业贸易公司1984年4月30日
至5月3日一次展销会展出百货、五金、烟酒、生产资料、土产6,147个品种,4天销售总额达57.8
万元,其中区外销售达10.6万元,效果甚好。
垦区全民经营的商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达成情况为:年销售额:批发:1970年2,506.9万元,
1985年7,169.3万元;零售:1970年3,024,2万元,1985年7,436.5万元。实现利润:批发1970
年103.1万元,1985年122.4万元;零售:1970年145.5万万,1985年73.9万元。全员劳动效率(人、
年):批发:1970年16.8万元,1985年14.6万元;零售:1970年2,1万元,1985年2.4万元。
纵观商业经营状况,批、零销售额八十年代远高于七十年代初期,而利润增长少甚至零售利润
下降,主要原因是:在商品更新换代快的情况下,预测不周,积压滞销,商品残损削价增多;政策
性调价全由商业企业负担;社会性费用摊销加大;工资、附加费用、运费、贷款利息提高;旅差、
招待费用增多。
垦区批发、零售商业经营情况见本章附表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