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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核算体系、管理体制与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章 财务管理

第一节 核算体系、管理体制与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是红兴隆垦区企、事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贯彻国家经济政策,筹集资金,
合理使用资金,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利益,降低生产成本,增加盈
利,维护财经纪律上发挥了应有作用。
在垦区长期没有政权机构的特殊条件下,农垦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还担负了政策性社会性支
出的筹集和管理工作,对保障完成屯垦戍边的光荣使命和稳定职工队伍、发展经济做出了贡献。
红兴隆垦区的农垦企业主要是靠国家投资发展起来的。1949—1985年国家累计投资125,403万
元,企业和管理局、农场总局自筹基本建设投资28,914万元,使企业形成年产品销售收入6亿元以
上的生产能力,为国家提供了大量农、工业产品,创造了税利。但因农田基本建设和技术装备落后
于生产规模的发展,工、农业产品价格存在“剪刀差”,以农业为主业的农垦企业不但经营利润较
少,受自然条件制约,年度间盈亏起伏也较大。1949—1985年有16年经营盈利,21年经营亏损,盈
亏相抵净盈利13,461.4万元。
1979年国家对农垦企业实行财务包干,破除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弊端。1985年,垦区普
及职工家庭农场和各业经营承包,基本改变了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状况。经济体制的改革,使
农垦企业的投资来源、投资方向和核算、分配发生重大变化,已在改善经营上初见成效。
一、核算体系
垦区各农垦单位的财务核算体系,因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事业费财务核算、企业生产财务核算
和基本建设财务核算。
1、事业费财务核算。兵团三师和红管局领导机关及其直属行政单位的财务属事业费核算体系。
兵团建制时期,在兵团三师工作的现役军人,其一切开支,仍由军费支付,机关经费和非现役军人
的职工工资等开支,由兵团拨给的农垦事业费支付。红管局的事业单位经费由省财政拨给。三师、
红管局对事业费按国家和省财政部门规定实施管理和核算,每年单独编报事业费决算,上报兵团、
农场总局。
2、企业生产财务核算。各农垦企业生产经营性经费支出由生产收入解决,按国家有关国营农场
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管理和核算。每年从生产队到农场逐级编报生产财务决算,反映资金变动、计
算产品成本和经营盈亏。自1968年,兵团三师、红管局要汇总团、场(厂)决算上报兵团、农场总局。
3、基本建设财务核算。垦区各农垦企业、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主要靠国家预算投资,部分以
自筹资金解决。基本建设的财务管理与核算,总的要求是贯彻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每年,基
本建设单位要编报基本建设财务决算。三师、红管局不分企、事业,编制统一的基本建设决算上报
兵团、农场总局。
二、管理体制
从面广、单位多的特点出发,农垦企业的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管算结合。
1、农场是独立核算单位,对上进行预算缴拨款,对内统一经营,统一安排,平衡各项资金,
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辅导全场各单位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对外办理银行存款、贷款,采购物
资,销售各类产品的货款结算。
2、分场是农场派出机构,代农场管理生产队财务,销售产品,结算货款,可在银行建户。组
织领导、督促检查和辅导分场所有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3、生产队是农场的基层核算单位,主要是管好、用好各项资金,组织班组和专业承包户的经
济核算。核算产品成本,计算盈亏。生产队不在银行开户,不对外采购物资。不经上级批准,不能
自行出售产品和物资。
4、场办工业是相对独立的核算单位。对内,统一平衡安排资金,组织车间核算,对农场定额、
定期缴款。可在银行开户。除统购物资外,产品可自行销售。
农垦企业主管财务的领导机构虽变动几次,但财务管理一直有明确体系。财务部门自下而上定期
编报生产财务计划、会计报表和年度生产财务决算、基本建设财务决算,自上而下核拨各项资金。实
行行政体制下系统对口的财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
到1985年,红管局有场级核算单位21个,基层(含分场)核算单位1,275个。
三、管理制度
农垦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在曲折前进中逐步完善,在改革中有所创新。
1、从供给制的预算管理转向实行经济核算的财务管理
垦区开发初期,农场财务管理按供给制的预算管理办法实行报帐制。机具零件一次核销。
1950年,执行《东北国营机械农场暂行普通会计制度(草案)》。
1951年,执行《东北国营机械农场暂行农业成本会计制度(草案)》。按统一的会计科目、会计报
表和成本预算办法进行财务核算。
1952年,农场按国家规定进一步整顿了帐薄、凭证,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1953年起,农场财务部门系统学习苏联的农业生产阶段成本核算办法,使财务、会计工作逐渐走
向制度化、规范化。
1954年,执行《国营农场作业区(或生产队)核算组工作试行办法》。推动了专业和群众核算、
会计和业务核算相结合,开始探索提高生产水平、降低成本的途径。
1955年,友谊农场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核算体制和会计核算、成本计算等办
法,财务管理制度也比较健全,对垦区的财务工作起了很好的借鉴作用。此后,二九一、八五二、
八五三、五九七等农场相继建立,开始按经济核算原则发挥会计监督作用。农场、分场对管理费实
行单独核算,明确生产支出、非生产支出的界限和非生产支出的范围与标准,普遍加强财务定额管
理,开展定额核算,提高了企业管理水平。
2、“大跃进”时期简化核算管理办法
1958年4月,在“大跃进”形势影响下,农垦部直属铁道兵农垦局强化财务管理上的“大锅饭”,
下发了《贯彻“财务包干制度、核算办法”及编制跃进计划的通知》,要求“用大收大支,满打
满算,定额包干,量入为出的算帐方法,将生产、基本建设、水利、工副业四项合而为一,统一
表现在生产上”,“只要把总帐控制住,各项作业成本就不必细算,集中力量算好这一大帐”。
要求会计人员“大胆打破陈规,把算帐方法尽量简化,过去的帐户科目及成本核算规定。凡是违
背这个精神的,都可以修改和推翻”。造成以原始凭证、表、单代替总帐、明细帐,被称为“无
帐会计”。财会工作被简化,核算人员被下放,产量浮夸,决算不实,损失浪费惊人。加上自然
灾害,八五二、八五三农场1960—1962年连年亏损。
3、在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中恢复、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1963年3月,垦区各农场贯彻党的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和全国国营农场
财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收支两条线和资金分口管理,专款专用,恢复和健全了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管理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反映在:(1)、各农场执行东北农垦总局1963年11月颁发的《国营农
场生产队核算办法》,统一和加强了生产队的核算。(2)、会计工作不仅要完成记帐、算帐、报帐、
查帐等任务,而且逐步参与管理,以扭亏增盈。(3)、要求财会人员树立政治、生产、群众、科学、
服务和经济六大观点,熟悉国家财经政策、方针、法令、规定,熟悉现行会计规章制度和财务管理
制度,熟悉会计基本理论知识和会计核算手续,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和生产的基本知识,
使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提高。同时,改革了会计分工,建立了岗位责任制。
1965年末,各农场在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国营农场经营管理制度的“五条”批示和批转农垦
部的“十六条”规:定中,适应推行“三定一奖”(定产量、定上交利润、定工资总额和超产(利)
奖励)的要求,研定了财务管理具体办法。
1966年,各场执行财务定收定支、盈亏包干办法。
这一阶段,由于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工作的加强,加上农业连年增产,经营状况逐年好转,
1965年扭亏为盈。
4、“文化大革命”中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文化大革命.”中,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于1968年成立。在“左”的思想影响下,视业经实
践证明的有较好效果的农垦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包干管理办法为利润挂帅、物质刺激。将各
级财务部门按军队建制改为供应部门,除保证现役干部的经费及着装供应外,只配备少数核算人员,
从事日常的记帐、算帐。废除原有财务、会计制度,只计算收支大帐,生产收入和支出由营(分场)、
连(生产队)核算,团(农场)定期汇总,会计科目与成本项目大大减少。造成兵团三师及各团
1968—1972年只知生产收支,不算产品成本,经营情况恶化。加之七十年代初期自然灾害较重,
出现连年亏损。三师1973年开始逐渐恢复成本核算,在“学大寨”中农业增产,1975年才扭亏为盈。
5、在改革中变革财务管理与核算办法
1978年,红管局贯彻执行农场总局根据国务院重新颁发的《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制定的财务、
会计一系列制度。因各种原因“下放”和调离的财会人员也相继归队。同年,为认真贯彻农场总局
《财务会计制度汇编》,管理局和农场举办了会计人员学习班。
1983年,在落实经济责任制中,垦区各农垦企业把财务指标层层分解,实行分口分级管理,把
班组核算同责、权、利结合起来。围绕提高经济效益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既注意了事后分析,更着
重事前的评估、决策和经济运行中的控制、监督,促进了垦区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
自1984年垦区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兴办职工家庭农场,农垦企业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也作了相
应改革,贯彻执行农场总局《国营农场“大包干”及家庭农场财务核算办法》和《关于家庭农场财
务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所有权和经营权适当分离,调动了职工群众当家理财的积极性。
1985年,垦区各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推动会计核
算工作进一步完备。
四、财务检查
为掌握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合理性以及财务指标、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农垦系统常以检查手段
实施财务监督,以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三师、红管局每年都组织1—2次财务检查。检查方法采
用自查与相互检查、全面检查相结合。
l、自查。按统一部署,基层核算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结
束后,向上级财务部门汇报检查结果,并就本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2、相互检查。一种是按统一部署,将基层单位会计分成若干检查组进行互查;另一种是实行会
查。有的农场曾实行会计报审制和会计例会制度。例会时,各单位会计都把各自的经管帐目、凭证
带到场部或分场部,由计财科或分场会计室组织互查。这样做,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一经查
出,全场知道,有明显的借鉴和震慑作用。
3、重点检查和全面检查。进入八十年代,红管局组织的全局性财务检查有;1982—1984年开展企业
整顿,财务检查是一项基本内容,1984年按国务院部署全面搞了财务检查。从检查中发现有些单位
由于纪律松弛,会计监督不力,违纪现象严重。如,偷税漏税,乱挤成本,决算不实,滥发奖金、
补贴、实物,请客送礼,私设“小金库”,贪污盗窃,行贿受贿,乱拉资金搞基建等。1982年查出
违纪总额210万元,1983年查出430万元,1984年查出449万元。经检查、处理,打击了经济领域犯罪
活动,纠正了一些不正之风,堵塞了一些漏洞。实践证明,在搞活经济中,查处财经违纪问题始终
是农垦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