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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殿海

赵殿海



赵殿海,1950年生于黑龙江省桦川县新城公社爱国大队一个贫农家庭。兄妹6人,殿海排
行第四。1960年8月,10岁时进小学读书。小学毕业后即在家务农。1969年11月他加入中国
共产主义青年团。1970年12月响应祖国的征召,参加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步兵一三八团二
营六连服役。入伍后能认真学习政治和军事知识,刻苦锻炼,自觉遵守纪律并善于团结同志,
1975年4月被提升为班长。同年9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担任过代理排长。他在部队
里能积极带领全排战士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受到连队领导和战友们的好评,两次获得连队奖励。
1976年4月,他转业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农场,同年12月调到十二连(现十二队),不久担任
农工四排排长和基干民兵排排长。他复员到地方工作,仍保持和发扬人民解放军的光荣传统
和战斗作风,劳动积极,工作认真。组织上交给他的生产任务和民兵训练任务都能圆满完成。
曾多次受到连队表扬。农场武装部几次抽调他到垓里帮助工作,他都愉快前往,尽力完成所
接受的任务。
1979年2月24日上午7时,十二连基干民兵进行手榴弹实弹演习。基干民兵排长赵殿海临
场指挥。演习进行至第二十一名战士徐增国时,殿海仍如指导其它同志一样,亲自替他打开
盖子,把小环套在他的小手指上,并叫他沉着地投掷。徐增国由于胆怯,在引爆后未能将手
榴弹扔出去,弹体却脱手掉在他脚下,嗤嗤地冒着白烟。徐增国楞住了。附近还有几名同志,
他们都处于危急关头。在此千钧一发之际,赵殿海毫不犹豫,大喊一声“卧倒”!就猛冲上
去,左手将徐增国拉向一边,同时弯腰用右手去抓手榴弹,想把它扔到远处。但因弹体跳动,
未能抓住。他赶忙用左脚去踢,手榴弹被踢出去不到一米,却被障碍物挡住。赵殿海转身卧
倒时已经晚了。只听“轰”地一声爆炸,周围的同志安然无恙,而赵殿海同志却壮烈牺牲了。
赵殿海同志在反侵略战备训练中,为了6名战友的安全,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的共产
主义高尚品质和舍已救人的英雄行为使人钦佩,值得传扬。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
赵殿海同志革命烈士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