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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行政、业务机构

第六节 行政、业务机构



农场初建时,未正式命名,领导机构称大队部,隶属于集贤县人民政府生产部。大队部
除大队长外,设会计、文书、管理员、保管员、公安员(保卫干事)。1947年12月正式确定
为农场。最初名为集贤公营农场,后又被称为示范农场、第一农场、四方台农场。 1948 年
春组织机构初步形成。场部设场长办公室、经理股、农业股。“51年改为国营集贤机械农场,
1952年,领导机构扩大,场部设办公室、人事科,作业科、会计室。1956年以后,由于生产
规模扩大,业务分工更加具体明确,机关科室也比以前增多,设有办公室、人事科、会计室、
农业科、机务科、工业科、基本建设科、供销科、民政科、保卫科。1959年至1960年会计室
扩大为计划财务科,机务科改为机电科,工业科改为工业交通科。撤销了供销科,增设了物
资科、粮食科、畜牧科、劳动工资科、文教卫生科和科委。1961年至1968年机关机构又作了
调整,机电科仍改为机务科、文教卫生科改为文教科。卫生行政业务归医院管理,成立林业
管理所(后改为林业站)、公安分局等。1969年至1976年,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领导时期,
农场被编为第二十九团,团部各行政、业务机构分别由司令部和后勤处管理,司令部下设军
务股、生产股、管理股、计划股、作战训练股,后勤处下设装备股、营房股、供应股、物资
股、商业股。1977年恢复为农场后,又将股改为科,设生产科、农机科、林业科、畜牧科,
工业交通科、基本建设科、计划财务科、劳动工资科、水利科、物资科、商业科(含供销科、
粮食科、外贸科)、文教科、卫生科、公安分局、法庭、多种经营办公室等。”83年,农场
实行机构改革,场部机关撤消了工业交通科、基本建设科、畜牧科、水利科、林业科、物资
科、商业科、粮食科和多种经营办公室,成立了经理部和8 个公司,两个管理站、即:工业
公司、建筑工程公司、林业公司、畜牧公司、物资供应公司、商业公司、经销公司、劳动服
务公司、粮食公司、运输管理站和水利工程管理站。为了加强计划、贸务工作,将原计划财
务科,分设为计划科和财务科。有的分支单位则根据业务性质进行合并,原职工教育办公室
并入文教科,计划生育办公室并入卫生科(卫生科又与医院合并,统一领导),土地办公室
并入计划科。

改革后的机关单位编制人员仅为104 人,比原有人数缩减了一半以上。

1984年12月,农场机构又进一步作了调整。成立了工商管理局,科技信息办公室、经济
研究室,撤消了林业公司、工业公司、交通管理站,恢复了林业科、工业交通科,增设了煤
炭公司、生活管理站、园艺管理站(林果站),原职工教育办公室改为培训部。1935年成立
司法办公室。

1987年成立民政科、科技科、土地办公室、审计科。计划与财务、工业与交通分开,各
自成科,恢复政策研究室,撤销政务办公室,科技信息办公室,经济研究室。
双鸭山农场行政、业务机构沿革一览表



双鸭山农场行政、业务机构沿革一览表



鸭山农场行政、业务机构沿革一览表



农场行政领导人事更换一览表













双鸭山农场党政机构管理设置(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