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公安、政法、人民武装第一节 公安 一、公安机构沿革
建场初期,场部设一个保卫干事。1950年成立派出所。隶属集贤县公安局,派出所成员
有潘玉、李环春等3 人。主要工作对内负责保安,处理一些治安案件,着重抓治安保卫工作。
在基层普遍建立治安网点。工作是以四防(防盗、防火、防特、防破坏)为主。1957年,
派出所隶属双鸭山市公安局,所长景贵,有干警4 人。1959年设立保卫科,科长张海臣,干
事张风波、于良廷。1960年成立分局、派出所,实行科所合一,业务归双市领导。行政上双
层领导。局长景贵、副局长张海臣,指导员刘铁云,干事20多入。下设秘书股,股长叶意枝
;政保股,股长苏春会;治安股,股长张风波;刑侦股,股长于良廷。1961年下半年,分局
撤销,恢复原来派出所、保卫科。所长刘铁云,科长张海臣。
1967年“文化大革命”中,“夺权”风暴席卷全国,公、检、法被砸烂,群众专政代替
一切法律秩序,全局干警被下放“五七”干校劳动。1969年组建兵团,农场改称二十九团,
隶属三师,团政治处设保卫股,代理股长张福根,干事6 人。1970年10月,保卫股股长耿启
海,副股长武彦升,干事6 人。
1977年兵团撤销,成立分局,隶属双鸭山市公安局,下设两个派出所。开花山所,所长
孙振明,干警2 人;七星河所,所长常振义,干警2 人。分局局长耿启海,教导员刘铁云,
副局长武彦升,干警11人。1975年增加干警15人,派出所撤销,成立3 个股,刑侦股长聂玉
水,治安股长孙振明,秘书股长王同兆。1980年农场公安分局隶属红兴隆农垦公安局,同年
成立消防队,孙绪林任队长,有消防队员6 人,配备消防车一辆,司机3 人。1982年成立拘
留所,设看守3 人。1980年2 月6 日成立炮台山派出所,所长李连奎。9 月20日场部地区成
立巡逻队,队长李金庭,队员6 人。10月21日,刑侦股改为刑警队,队长侯德文。1987年3
月18日,场综合治理办公室设在公安分局,主任耿启海(兼),副主任王同兆。8 月20日场
成立自行车管理所,归公安分局领导,至此,公安分局基本调整就绪,由耿启海、聂玉水担
任正、副局长,张伟彪任政保股长,杜国安任治安股长,孙振明任消防监察股长,在编公安
干警37人。
二、刑侦工作
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一项,建局以来,领导十分重视,也取得较好的成绩。
建局初期这项工作只由3 人担任,配备自行车2 辆。成立刑警队后,配有刑警8 人,三
轮摩托2 台,两轮摩托3 台,有较完备的刑事勘察器械和较丰富的刑案侦破经验。历年来破
案率较高,如1985年一般案件发生15起,侦破12起,重大案件发生4 起,全部侦破,1986年
一般案件发案9 起,侦破?起,重大案件7 起,侦破6 起;1987年发案骤然增多,达95起,
其中重大案件6 起,侦破4 起。分局被评为侦破大案先进单位一次,刑警队立集体三等功两
次,另有两名刑警荣立三等功。从1979年至1987年,全场共发生刑事案件417 起,侦破262
起,破案率为62.8%,共查获人犯400 余人,捕判40余人,转治安处罚300 余人,收缴赃款、
赃物折合人民币10余万元。
三、治安防范工作
建场初期,社会治安比较安定,随着垦荒事业发展和场区内煤矿、林场的增加,外地盲目
流动人口的增多,社会情况日益复杂,治安问题也较为加重。五十年代至六十年代初期,农场
在基层单位建立群众治安保卫委员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协助公安机关搞好治保工作,并处理
一些民事纠纷,向群众进行安全教育。兵团时期,以连队为单位,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主要
任务是对“五类分子”(即“地、富、反、坏、右分子”)进行监督改造,同时对人民群众进
行安全教育,但当时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影响下,在“一打三反”运动中,错误地把一些
犯有人民内部矛盾的人打成了反革命分子或坏分子。甚至发生一些冤案、假案。党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平反了冤、假、错案。1980年农场公安分局划归农垦公安系统后,调整
和健全了治保组织,此后结合党支部改选,每年调整一次,治保主任一般由队(厂、矿)领导
担任,由群众选举事业心强,有工作经验和群众威信的干部、职工担任委员。至1987年,全场
已建立治保会 45 个。各生产队还组织退休干部和工人成立义务巡逻队,在村屯周围巡逻,注
意观察生疏人员的形貌动态,发现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二队、六队、七队、九队、十二队、
实验站等单位的义务巡逻人员工作更为认真,受到群众赞扬。各单位治保组织以四防(防火、
防盗、防特、防治安灾害事故)为中心,向群众进行教育,组织群众制订遵守治安公约和安全
制度,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为维护场区社会治安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护秋保收工作
农场耕地有很大一部分与煤矿居民区和农村耕地插花毗连,涉及6 个煤矿和4 个农村。周
边并有一些临时居民点,流动人口较多。每年麦收、秋收季节,发生割麦、偷粮事件达上百人
次,农场内部也有个别职工家属以打柴、割猪莱为名,到附近生产队地号摸瓜、偷粮。
为保护粮食,保持良好的社会风气,制止偷摸歪风,公安分局每年派出干警加强护秋工
作,并在麦收、秋收季节,提前与邻近矿、队的治安保卫组织联系,和他们的代表开护秋保
收联防会,制定公约,对违反公约的人,进行罚款并给予教育。各农业生产队也加强农田警
卫工作,安排专职和义务的警卫人员巡逻。
五、综合治理工作
几年来,青少年犯罪率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它不仅危害社会治安,妨碍安定团结,而且直
接关系到下一代的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查清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主要是法制观念淡薄,不爱学习,头脑空虚,不懂情理,不计
后果。政治上无知,思想上必然解除武装,社会上的歪风邪气便能无师自通,哥们义气代替
了正常的社会关系。所以对这些青少年一定要立足于“拉”。功夫下在帮教上。为此,公安
部门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与宣传、教育、共青团、工会等部门紧密配合,进行综合治理。
1987年成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后又成立了以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关心下一代协会,经常对
青少年进行国情教育,革命史教育,农场发展史教育和发扬北大荒精神教育,引导青少年学
习先辈,立志成才,为边疆建设和社会主义祖国的“四化”建设贡献力量。对重点教育对象
经常与他们谈心,提高其思想觉悟,使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979—1987年各类案件发生情况统计表
1979—1987年刑事案件发破案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