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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新“三反”

第五节 新“三反”



在全国进行过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为内容的“三反”运动之后,农场从
1960年至1961年进行了一次新“三反”。新“三反”的内容是“反贪污盗窃、反官僚主义、
反损失浪费”,实际上和前一次的内容是一样的,可称之为第二次“三反”。不过,在这次
运动中,把腐化堕落和违法乱纪也反了一下,范围比上次大了一些。

运动是在1959年年底由双鸭山市委布置的,由市委直接领导进行。农场于1960年初成立
了领导小组。由场党委副书记管纯负责。成员有副场长宋绍武、组织部长孙朋,保卫科长张
海臣和监委秘书田起。当时机关总支、工副业单位总支以及3 个分场总支部成立了领导小组,
充分发动群众揭发、清查,重点是主管财务和物资的领导干部、财会人员、食堂管理员、仓
库保管员等。经过群众检举揭发,组织的清查核对及本人的交待,至1961年,重点清查对象
确定为91人。运动后期,新“三反”办公室由孙朋负责,对清查对象进行复查核实定案。有
26人定案为确有严重贪污行为,其中两人判刑,两人受撤职处分。22人免去职务,退回赃款,
其他犯有一般贪污错误的人经过教育也都作了退赔。对有腐化堕落、违法乱纪行为的人也进
行了处理。运动于1961年底结束。

1960——1961“新三反运动”被清查人员数字统计表



备注:领导包括正副科长、主任、股长、正副厂长、支部书记、正副队长。其他人员包
括干事、技术员、大夫、调剂、教师、服务员、收购员。领货员、采购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