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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商业网点

第二节 商业网点



随着农场生产的发展,商业也迅速地得到发展,商店逐步增加分销店,全场形成了一个完
善的商业经营网。

1952年商店建立了七队分销店(当时叫农场三队供销分社)有营业员2 人(综合店)。同
年,商店还建立了食品厂(营业员2 人)和被服厂(营业员10人)。食品厂在 1960 年国家划
分经济区和四方台商店同时划分归四方台煤矿。1972年重建食品厂,1980年归服务连。

1961年被服厂取消,全体人员被下放。1963年被服厂重新建立,由吕顺岭负责,自负盈亏,
1965年归服务部后与商店合并。

1959年建立了二队分销店(原老加工厂分销店)有营业员2 人。十二队分销店(原称八队
供销分社)、十队分销店(原名西瓮供销社,后称七队供销社)是1961年随单位归农场并合并
到商店的。原由宝清县领导,从五九七农场进货,合并后归场商店统一管理,从场商店进货,
经营项目类似于场总店(场供销社即场总社)。

为了便于销售、方便顾客的需要,在1976年7 月份成立了夜销店,地点在大营业室隔壁,
同年还建立了煤矿分销店。

三队、四队、八队分销店是在单位群众的提议、场领导同意的情况下建立的,分别成立于
1958年、1968年、1975年。

为了保证食品的卫生,更好的销售,来满足群众的要求,于1982年9 月建立了副食品商店,
附设夜销店(原夜销店取消)。

1984年又建立了东保卫商店和东保卫饭店。

小馆、修鞋、白铁加工是在1959年成立服务部后同时建立的,同时成立的还有自行车修理
部(1962年取消)、小收购部(1962年取消)、废油厂(在1963年因失火取消),同时照相馆
也从工业科分出来归到服务部统一管理(1958年成立照相馆,由工业科管理)。

理发馆是在1956年成立的,1959年由场管理科分出归到服务部。

酱油厂是在1958年建立的,当时归加工厂,1972年从加工厂分出来归服务部。

1973年建立了冰棍厂,并成立了修表组(由服务连建立),同时建立了浴池。1959年成立
了服务部,地点老场部,主任王占林,有职工50多人。

场部搬迁后,服务行业先后随迁,在1965年和商店合并,1972年又分开,成立了服务连。

当时连长由崔银科担任,副连长于延平,指导员吴建初,副指导员韦浩文。1974年连长由
杜培亮担任,1976年吴建初调场劳资科,董志国调服务连担任指导员,同年乔喜春调到服务连
担任连长,于延平调走。1982年元月王桂兰调服务连担任指导员,董志国退休。1984年1 月份
服务连归商业外贸公司,后归商业公司统一管理。

1985年体制改革,一队、二队、三队、七队、八队、九队、十二队的商业分销店,先后转
归所在连队管理,实行集体或个体承包,批发商品按批发总额交纳税金;商品损失和一切费用
自负,进货渠道自便。照相、修表、理发、修鞋、被服加工、白铁加工等行业个体承包后,上
交公司管理费。综合店、煤矿商店、东保工商店、糕点厂、酱油厂集体承包,十队商店为商业
公司代销店。这些网点有的上交管理费,有的上交利润,经营比较灵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