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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

1947年



4 月上旬,集贤县人民政府财务科长弄克英、生产部(农业科)科长李景华等4 人,到县
开采的东煤窑(在今宝山矿地区),布置准备将煤窑上交省人民政府的工作,同时进一步勘定
农场开荒建点的位置在四方台至东西葫芦头沟一带。

7 月上旬,集贤县人民政府决定抽调在双山(在今二九一农场)种一百号(罂粟)的人员
到四方台地区开建农场,负责人为生产科长李景华。

8 月25日至26日,生产部组织100 余人由李景华率领乘大车先后到达四方台。当即收拾由
于李延会匪部骚扰而弃地迁徙的农民留下的4 个大马架,并伐木割草,架搭大窝棚定居。开荒
人员使用集贤县土改没收地主的牲口、犁杖,在逃避匪患的农民的撂荒地上,翻地、整土,播
种大豆、高粱,并开垦一部分荒地。

9 月初,韩天石、王候山、亓克英等同志到垦荒地点视察,确定增调人员、牲畜、农具,
扩大生产。

9 月中旬,从集贤、桦川等地招收的人员陆续到达,增拨的牲畜农具及各种物资亦运到,
随即调整组织。成立大队部(设四方台,由李景华负责),下设两个生产队:一队队长王大发
率领队员70余人,马199 匹左右;二队队长杜庭君,率领队员69余人,马116 匹。他们分别在
开花山、东葫芦头沟开垦土地,搭棚建点。

10月 1、由大队派出部分人员到东煤窑地区开荒,并小量挖掘煤炭。

2、成立卫生室,由裴泽甫负责,以中药为主,治病防疫,人畜兼顾。

12月3 日生产部大队部改名为集贤县公营农场,由李景华、刘国山担任正、副场长(后又
改为第一农场),总人数550 人,职工416 人(其中农业工人215 人),耕地面积 21388亩
(其中开荒5000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