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平反冤假错案
第二节 平反冤假错案
粉碎“四人帮”后随之而来的工作是平反“冤、假、错”案。
农场党委按省的统一布署,结合“双打”运动,成立了“三案”办公室,对冤、假、错案
进行了清理、复查。截止1979年4月22日农场第五次党代会,已平反,落实政策45件,其中干
部14名,工人28名,家属3名。属于定性错误予以平反的3名,撤销各种处分的11名,错误遣返
予以纠正的4名,补发工资,补助费的11名,销毁材料的 5名。并召开了全场平反大会给这些
蒙受不白之冤的同志公开平反、恢复名誉。在本次大会上,还对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团(场)表
态或派工作组错批错斗的170多名同志恢复了名誉,对由于他们的问题而受到株连的亲友,进
行了赔礼道歉。
而后,又根据上级政策精神,继续深入地清理冤、假、错案和历史老案,落实有关政策。
到1984年底以前,全场共纠正错划右派15件,平反“文化大革命”冤、假、错案 80件,纠正
建国以来历史错案4件,并按规定补偿经济损失三万八千余元。六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
访534件,并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信访无积案。党的侨务政策、统战政策、起义投诚人员政策、
少数民族政策等等,也都得到了较好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