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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纪律检查工作

第二节 纪律检查工作


一、1958年至1966年,监委的工作主要是:检查党员和干部违犯党纪政纪案件,配合
党的中心工作,重点抓了:
对在反右倾和反“左”斗争中受扩大化影响的243名同志给予了甄别。其中:恢复党籍12
人,恢复团籍4人,撤销处分36人,减轻处分12人,维持原结论179人。
几年中,共检查处理经济、作风等各类违纪案件121起。
加强了对广大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的教育,稳定了广大转业官兵的思想情绪,增强了他
们对开发建设北大荒的责任感和战胜困难的信心。
二、1979年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后,为了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巩固
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调动全党的积极性,同心同德搞四化,纪委在党委领导下,协同有关部
门,组织力量,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地平反了“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82件,反右错
案15件,历史错案4件。
1980年以来,纪委共受理党员申诉案59件,其中恢复党籍5人,其他也都实事求是地进行
了处理。
三、根据党的十二大、十三大精神,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纪委积极参与、支持改革,
协助党委抓党风。在兴办家庭农场,工商运建服改革以及领导体制等重大改革之前,根据农场
具体情况和党员干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在改革中加强党的纪律的几项规
定》、《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党的纪律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场各级领导干部在改革中正确
使用手中权力,提出了具体的纪律要求,保证了农场各项改革的顺利进行。
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与基层企业厂长(经理)直接对话。了解他们在改革中遇到的
困难,倾听和征求他们对纪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厂长(经理)排忧解难,促进了改革和经济
发展。
1980年以来,纪委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745件。(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