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民政 1963年6月,经合江地区批准,成立宝清县五九七农场乡人民政府,栾春芳、倪淑珍先
后任乡长,并配有秘书等工作人员,从此农场的民政工作由乡政府负责。1969年农场改为兵团
后,乡政府撤销,此项工作便由团政治处、农场场长办公室主管。
一、信访
我场来信来访办公室(简称信访办)始建于1962年,隶属政治处领导。1977年起,由农场办
公室主管。
我场信访工作,在场党委的领导下,坚持“综合接待,分级负责,归口和联合处理”的方
针,1977年全场建立了三级信访网。
基层信访组织在队党支部领导下接待和处理本队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职工、家属
提出的合理要求,及时给予解决,解决有困难的及时向分场请示汇报;对一些不合理的要求,
讲明政策,做好思想工作,对上级交办案件,负责认真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上报;对上
级已经定下来的问题,积极协助党支部执行;及时了解和掌握越级上访人员的动向,及时劝阻,
并逐级上报。
在处理问题时坚持按政策办事,不徇私情,坚持实事求是,调查研究,分清是非,合理解
决,热情接待,以理服人,坚持就地解决,做到小事不出队。从而充分发挥了生产队、分场、
总场机关各部门的积极主动作用,“三级信访网”的经验曾分别在管局、总局、省信访会议上
介绍。从1978年开始至1987年分别荣获省、总局、管局信访先进单位称号。
历年信访处理情况统计表
二、人大代表
我场从1960年起即按选举法选出人民代表参加宝清县人民代表会议。
第四届代表:刘江 王开岐
第五届代表:刘江 刘福才 李为澄 杜玉俭 马宝才 赵金兰
第六届代表:宋浚才 倪淑珍 赵清旺 郝幼田 杜玉俭 王春荣
马宝才 刘明允 黄高仁
第八届代表:张建勋 徐 志 于秀兰 罗方舟 于德水 杨淑兰 李朝贵
第九届代表:满荣松 孙宝东 徐志 徐平生 孟令友 鲍海兰
第十届代表:满荣松 赵连生
三、优抚工作
我场现有革命烈士家属16户,革命残废军人32人,五保户孤寡老人6人。
农场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对军烈属、革命残废军人、五保户都非常重视。除了按政策规定对
他们优抚外,对生活和生产有困难的,所在单位都及时帮助解决。在元旦、春节时,各单位都
组织人员,敲锣打鼓地把慰问晶送到他们家中。农场对残废军人都安排了适当的工作,对军烈
属的子女在分配上也给予优先照顾。对生活有困难的军,烈属每年分季度进行救济,在分住房、
拉煤、分菜、分自留地时都优先考虑。农场医院、客运站都设有军人、老干部优先服务处,
每年"八一”建军节时,都把他们请到一起开座谈会,场领导亲自参加,征求他们对农场的意
见和建议,使他们体会到,党和人民没有忘记他们的功绩。
农场对五保户孤寡老人,除发给他们一定的生活费外,还派专人服侍,给他们做饭、洗衣
服,有病时,及时送往医院治疗,粮店每月都按时把粮食送上门,在重要节日,所在单位都拿
着慰问品看望他们,使他们安度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