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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务

第二节 税务


一、机构沿革
双柳河税务分局是1962年成立的,当时由宝清县税务局领导,称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税务所,
配三名职工,谭永存任所长。
1969年农场改为生产建设兵团,税务所改为十九团税务所,由三师税务分局领导,柴宝山
任副所长。
1977年3月兵团撤销后,改为五九七农场税务分局,由红兴隆管局税务局领导,张成芳任
分局长,柴宝山任分局副局长。
1979年4月,根据黑龙江省指示,农场税务分局交给地方统一领导,改名为宝清县税务局
双柳河税务分局,由张福成任分局长,蔡栋梁任分局副局长,职工人数由原来四人增加到七人。
1983年8月张福成离休,由支蔡栋梁任第一副局长主持工作,1985年又增配何婉芳任副局
长。
二、税务分局的主要任务及税收情况
税务分局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税法、凭借政治上的权力,按照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无
偿地强制地收缴税金。驻农场税务分局历年完成税收任务如下表:
单位:万元


各种自然灾害给农场企业造成损失,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情况,经上级批准给企业减免税
照顾,分局成立以来,为农场下属十一个单位减免税32万元。
三、税户、税源发展变化情况
1962年国营企业纳税38户,到1987年发展到53户,个体户117户。
纳税额由1962年10.5万元,到1987年增长到63万元,是1962年的六倍。
四、税制改革及税种增加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国家各行各业都在改革,税制也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开放、搞活,
税种不断出台、不断完善。1962年至1978年在农场征收四种税,从1979年至 1987年,国家
出台32种税,目前在农场征收二十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