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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计划生育

第五节 计划生育


建场初期,计划生育工作未公开宣传教育,只是在干部中提倡,1961年只有少数干部在
合江农垦局集训时经动员作了男扎手术。普通职工生育多到十胎以上。1963年全场总人口为
13901人,出生872人,自然增长率为59‰
  1972年中央重申周总理指示,一对夫妇两个孩间隔三、五年,对多胎进行限制,要求两个
小孩以上要动员一方做绝育术,医院每年组织计划生育手术队下到分场和生产队开展节育和绝
育手术。
  1972年—1987年全场累计女扎2212例,男扎257例。
  1976年农场成立计划生育委员会,同时下发了《五九七农场计划生育若干规定》限制多胎,
奖励只生二胎。1977年、1978年、1979年农场相继下发了46、89、94号文件,对多胎进行经
济惩罚。
  1979年农场成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归卫生科管辖,配了专职人员。
  1979年9月5日黑龙江省下发了《计划生育暂行规定》30条,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两胎以上应做绝育手术。三胎以上从1979年10月1日起罚工资的10%,共罚十四年,当年7人被
受罚。
  1979年9月17日粮油加工厂工人张庆海、刘云花夫妇,生了一个孩子自愿报名做了绝育手
术,农场计划生育委员会发给奖金100元,在他的带动下全场有46对一孩夫妇报名做了绝育手
术。
  1982年红管局计育办规定,计划外胎罚款为1840元,1979—1987年,计划外生育 154人,
共计罚款6万余元。
  1979—1987年独生子女领证3008人。
  1987年出生率为13.74 , 自然增长率为10.47 。
  计划生育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