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一九七三年

一九七三年



  
  2月8日,团工资改制,实行工分制,确定,在一、三、五、七等11个连队搞试点,砖厂、
加工厂、煤矿,实行“三定”、“一奖”。
  连队取消排,改为作业班、组。
  司政后党委取消,三大机关合并成立机关党委o
  3月初,团召开中、小学第一次先进集体、优秀教师代表大会。
  3月白日,值班营撤销,水利大队迁入。
  3月6日,团对王喜才、于文森等246名包车组长、修理组长下达任职令。
  3月14日,团决定,值班三连改编为团属工程连,承担团内大小工程的施工,原值班四连
更名为值班三连。
  3月16日,为确保水利大队区域重点开荒5万亩,从各营抽调机车19台,开赴开荒点。
  3月,撤消五营。
  5月4日,团政治处下发“关于进一步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通知”,5月29日,团决定各连、
厂、校在七月初以前成立妇女委员会组织。
  10月11日晚,苗圃连工人李尊山将其恋爱对象何季莲杀害,李被判处死刑。
  11月19日,水利大队十五连推土机助手秦朝忠违章操作,将发电厂排长段治安同志压死。
  12月21日,团服务社(现商店)失火,烧毁砖瓦结构房子580平方米。
  12月24日,团下达“调整工资实施方案”,对全团低工资工人(干部不调整)的工资进行调
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