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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建

第三节 基建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设国营友谊农场的要求,一九五五年内完成主要建筑有:总场
部办公楼、专家住宿楼、农机修理厂、发电站、谷物加工厂、仓库、汽车库、职工宿舍
(部份)、托儿所、小学校、职工俱乐部、商店以及分场部办公室、生产队办公室等。计
划建筑工程面积为五万一千七百多平方米。
黑龙江省建设厅承担了全部设计任务,牡丹江建筑工程公司承包了全部施工任务。
一九五五年六月十四日上午举行了开工典礼。在典礼上,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
欧阳钦做了重要指示,他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加强团结,虚心向苏联专家学习。
要按照周总理的指示,友谊农场要出经验、出人才、出粮食,在我国社会主义农业改造
方面发挥示范作用。”他说:“全国人民都注视着友谊农场的建设,希望不辜负党和人
民的重托和期望,把友谊农场建设成功。”
典礼后,欧阳钦、韩光、魏震五、王操犁、苏联专家尼科连科等领导同志挥锹破土。
友谊农场的基建施工开始了。到一九五六年共完成基建面积十万零八干八百一十平方米
(详见下表)。
附表9:
一九五五年至一九五六年完成基建工程面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