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粮食 外贸第一节 粮食管理体制 一九五四至一九五八年,粮食工作开始由农场供销科主管,后来由财贸部主管。一九
五九年,农场为加强粮食工作,成立了粮食科,编制十人。各分场(作业区)成立了粮食股。
一九六○年,农场建立县制,县政府设粮食局,编制十二人。在业务上,粮食局受合江专署粮
食局和东北农垦总局粮食局双重领导。
一九六二年,撤销友谊县,粮食局改为粮食科。一九六七年至一九七六年,在“文革”和
兵团期间,粮食和商业合并,工作人员最低减到四人。
一九七七年恢复农场建制后又成立了粮食科,直到一九八四年。
附表86:
农场粮食管理体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