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客运
第四节 客运
农场于一九六二年建立汽车客运站,正式开辟客运营业。设有客车三辆。这时客运只
有从总场部通往集贤县福利屯和总场部通往九分场的客运班车。一九七三年开辟了通往八分场
的客运班车。一九七九年开辟了通往新建十分场的客运班车,同年又开辟了总场至二、三分场
兴隆、红管局医院到达林场的客运班车。至此,总场至各分场全部通车。
随着客流量的不断增加,到一九八四年农场已有各种大中小型客车十一台,客运量平均每
日一千七百七十多人次。
为了方便旅客,总场于一九七七年建筑了六百二十五平方米的客运站一座,农场的客运工
作逐渐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