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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概述

第二十六章 商业

第一节 概述


友谊农场地区的商业,最早应追溯到伪康德年间,一九三零年至一九三九年,位于北
大荒最西边的兴隆镇,已形成了一、二百户的小镇。当时,兴隆镇内有姓孙者,外号孙老疙瘩,
是个残废人,在兴隆镇开设了一个小铺,设置了最简单的日用品,针头线脑、白酒、青酱(酱
油)之类,供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这就是友谊地区最早的商业。
一九四六年,兴隆镇经过土改,建立了人民政权,农民兴办了集体供销社,设置了生产、
生活及土特产等商品,供居民日常所需。从此形成了集体所有制的商业。一九五四年,兴隆镇
供销社配合建场,做了大量的工作,采购了大量的建场所需的物资、蔬菜和肉食等商品,供建
场所需。
一九五五年,集贤县百货公司抽调部份商业干部和工作人员,在友谊农场组建了综合商店,
设置日用百货。综合商店下设一至五分场分销店,配属专职干部和营业员。当时商店条件很艰
苦,是用草席搭成的房子。综合商店隶属集贤县百货公司领导。
一九五七年,友谊农场始建贸易公司。从此,有了农场自己经营的商业机构。一九五九年,
农场建立了商业科,下设总场百货商店、供销社,各分场设分销店,配置专职商业干部、采购
员、营业员及工作人员。
一九六○年,农场建立了县制,商业成立了三级批发站,总场建立了百货公司、煤建五金
公司、烟酒公司、生产资料公司,各分场建立了百货商店,大的生产队设立于分销店,初步形
成了完整的商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