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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平反冤、假、错案

第五节 平反冤、假、错案


粉碎“四人帮”以后,经过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医治了多年的创伤,农场的政治
、经济形势迅速好转。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场党委根据三中全会的精神,
在全场始开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政策工作。党政、公安部门严格遵守实事求是
的原则,坚持有反必肃、有错必纠的方针,对历次政治运动的案件和“文革”以来的刑事
案件进行了复查,做了大量的工作,凡属冤、假、错案一律给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全场总共平反“三案”一百一十一人,占“三案”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九,右派改正十
三人,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十七人。(平反政刑案件的情况详见第六编第三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