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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土地面积和土壤

第二节 土地面积和土壤


全场土地总面积1078800亩。其中耕地410915亩,占土地总面积38.09%。林地152731亩,
占土地总面积14.16%。果园2511亩,占土地总面积0.23%。苗圃385亩,占土地总面积0.04%。
牧地草原7349亩,占土地总面积0.68%。水面4584亩,占土地总面积0.43%。可垦荒地225713亩,
占土地总面积20.92%,其中一、二类荒地36800亩。场址道路及其它建筑物占地55791亩,占土
地总面积5.17%。其它土地218821亩,占土地总面积20.28%。
  一农场土地按生产习惯,分为两大类土壤,即草甸土、白浆土。
  草甸土多分布在岗坡地带。其中草甸棕壤是农场南部及梧桐河沿岸地区的大片耕地的主要
土类。草甸棕壤在耕作层以下为砂层,通透性良好,虽然保水、保肥性能不强,但便于机械作
业。草甸土类约占全场土壤的55%左右。
  白浆土多分布在农场的西片、北片的大部分耕区。白浆土耕层以下的垫基层属于重粘土,
结构多为不良的核状(蒜瓣土),通透性差,易板结。多雨季节机械作业有一定的困难,是农场
重点改良的土壤。白浆土占全场土壤的4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