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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

大事记(1961—1970)

1961年


3月8日 农场党委根据合江农垦局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贯彻若干政策的意见》
的通知。通知中对分级管理、分级核算、职工园田地问题做了具体规定。
  3月22日 农场党委下发了计财字2号《关于贯彻合江农垦局党委“三包、一奖、四固定”
生产责任制的意见(草案)》的文件。
  春 农垦部副部长肖克、张林池到宝泉岭农场和农机校视察,当时决定把宝泉岭农
场正在施工的一栋三层办公大楼交给农机校做教学楼。
  5月17日 鹤岗市公安局宝泉岭公安分局成立,撤销派出所。
  8月 梧桐河上游山洪暴发,总场部进水,深达一公尺。淹没东、西两岸的土地达30多
万亩,其中耕地6万多亩,淹死5人。8月28日 根据合江农垦局党委决定,在场党委第一书记朱
国明离职养病期间,由王玉海代理第一书记职务。同日,经地委批准,宝泉岭农场成立书记处,
王玉海任书记处书记兼场长。
  9月 武汉军区文工团、武汉军区男女篮球队到农场慰问转复官兵。并进行文艺巡回演
出和球类比赛。
  11月22-25日召开第三届党员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193人,列席59人。朱国明代表上届
党委作了题为《总结经验、贯彻政策,团结一致,更高地举起三面红旗,为争取1962年农业大
丰收而努力》的工作报告,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了中共宝泉岭农场第三届委员会,由18名成员组
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