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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计划管理

第三节 计划管理


国营农场是我国的现代化大型农业企业,是社会化程度很高,又具有现代科学技术装备,
农、林、牧、副、渔、工全面发展的农业企业。农场又是多层次、多部门的经济组织,具有点
多、线长、面广的特点。生产上的多样性,地域上的分散性,时间上的季节性,以及对自然的
依赖性等,决定了农场必须实行统一的计划管理,才能将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在复杂的过程中
有机地结合起来,相互协调地发展。
  国营农场的计划,从时间上分:可分为长期计划、年度计划、阶段计划和小阶段作业计划;
从组织上分:农场有综合性计划和基层单位的生产计划,以及各种经济承包合同。
  综合性计划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工副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物资供应、劳动
工资、财务成本等各种计划。这些计划是互相统制、互相保证、互相制约的一个有机整体。在
计划编制程序上,广泛发动群众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地进行反复平衡,经过一系列会议研究
决定之后,经党委审核批准下达到各基层单位贯彻执行。
  基层单位的生产计划是指为了保证年度计划的实施,各基层生产单位按实际情况,制订生
产计划,它包括地号设计、农业技术措施计划,牲畜繁殖计划,各项产品产量计划,物资需求
计划,劳动工资计划,生产费用及财务成本计划,这些计划通常称为生产计划。
  作业计划:可分为阶段(季、月)计划和小段(旬)计划。阶段计划是年度计划的分解落实,
一般分为:备耕、春播、夏锄、麦收、秋收等五个阶段。小段计划是阶段计划的具体安排,一
般以7—10天为一小段,它是按阶段计划指标,把任务以小段形式分配到各车间和各作业小组。
  1966年以前农场计划管理工作搞的比较好。农场按“东总”计划管理办法,每年7、8月着
手收集资料,依靠统计数字检查当年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对比。通过典型调查提出下个计
划年度的各项指标,征得有关业务部门同意,经农场审查后报总局,总局于11月正式下达生产
计划控制指标。农场按总局下达的任务,组织有关部门讨论、平衡,经党委审批,召开全场计
划工作会议,落实执行。在执行中都是按照上级规定的办法制度搞的,有条不紊,从领导到群
众都能做到心中有数。这种较好的计划管理制度,被“文化大革命”的动乱给破坏了。
  1969年兵团成立,设计划建设股,专管计划等工作。虽然也想把计划工作引向1966年以前
的正常轨道,但各种制度不够健全,加上军队一长制作风影响,使编制各种计划仅限于少数人,
致使计划写在纸上,难于按计划执行,失去控制和指导作用。
  计划综合平衡的唯一根据是通过资金、物资、劳动力、机械力量等平衡表进行综合平衡,
扩大再生产各个方面的内在联系。而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自行其事,各搞一套,忽略衔接,很
难做到全面考虑,计划平衡,造成人、财、物与计划任务的供需之间的矛盾,影响计划的全面
完成.。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四化”建设上来,农场经济体制变为
多层次、多种经济成份的结构,省农场总局计划管理工作也进行了改革。农场年度生产、建设
计划由各业务部门和基层生产单位提出建议指标,经计划财务科综合平衡,由场长主持召开有
关部门参加的场长办公会进行审查修订,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各生产单位的生产计划,由农场根据各单位的土壤条件、近几年的产量情况和管理水平,
并结合上报的建议计划等进行平衡后下达。
  各生产单位按场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制订出具体落实计划,如地号设计(按轮作要求等)
技术措施等,交群众讨论,经职工大会通过。在此基础上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具体办法,进行各
种经济承包,并以合同形式实行法律约束。